第十五章 命运之匙(第1页)

第十五章命运之匙

宿命,如果存在的话,那一定是本原和唯一的秩序。

因为既然万物的轨迹都是既定,其它的秩序便可有可无,甚至不称为秩序了。

宿命与时间是很有趣的话题,首先是现在之前的所有宿命都是历史,是被熟知的宿命,而在之后才是更加具有宿命意义的宿命。

有趣的是,宿命的不可改变性是以时间为守则的。

有一个著名的时光机器悖论,假设一个人乘坐时光机器回到以前,并且谋杀了他的祖先,结果会如何?

他的祖先既然被杀,他就不可能存在,而他既然不存在,就不可能谋杀他的祖先,所以他就应该毫无障碍的存在,那么他就会去谋杀他的祖先。

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中,一个人如果存在的宿命,如果超越了时间的界限,不仅可以改变,并且可以颠覆宿命论。

但正如我前面说过,宿命是超越一切秩序的,那么矛盾律自然也是它超越的对象。

所以时间的守则是必须遵守的。

那么,对于宿命论,无神论者也很难找出证据证明,人的自主理性可以改变宿命。

虽然你在一条分岔路可以往左也可以往右,但是无论你往哪走,你都无法说明宿命想让你走的是另外一个方向。

宿命具有未知性,而三维世界的时间具有单方向性,两者相结合,就导致了未来的宿命只有在你经历过才知晓,而经历过就无法改变,所以宿命论是无法用实践来证明或者证否的。

宿命论和有神论肯定是相抵触的,因为他超越和限制了神的力量,使神的力量完全无效。

既然世界是从一个地方沿着一条轨道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并且不能改变,那么神能做什么呢?

神如果全知全能,且不说全能,只要他全知,就足够从宿命的未知性上摆脱宿命法则,而使世界的宿命改变,否则就是说他本身也是无奈地受宿命约束的。

那么如果承认有神论,就意味着否认宿命的未知性和不可改变性,实际上,那样的宿命就不称为宿命了。

这里恐怕就有两个答案,其一是神创造了宿命,那么理所当然神就不用受宿命约束。

不过原罪、信仰、赎罪等等都被推翻了,既然神创造了人一生如何做如何做的宿命,为什么还要引导人们行善呢?

这显然不是很好的答案(这也同样可以推翻神和宿命其它关系的说法)。

其二是泛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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