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健从D市办完张某的案件回来之后,凌森问了一下情况,先是夸奖常健几句,接着交待这么一件事情:他老乡仲伯的儿子小仲在广州做生意,兼顾空车信息中介有偿服务,最近帮车老板与湖南一个李姓货主联系长途货运的业务;事后货主说货物下落不明,怀疑小仲与车老板勾结诈骗,因此带着穿制服的湖南人到广州,把小仲抓上汽车押往湖南去;熟人给仲伯报讯不久,小仲也从湖南娄底地区双峰县来了一封鸡毛信,要父亲拿钱去“赔偿”李某;仲伯救助于凌森,凌森则希望常健接手处理此案。
凌森、常健和老仲坐在一起认真分析、研究案情,认为小仲的事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属于绑架人质,目的是索要赎金;二是受经济纠纷或刑事案件的牵连被扣,公安机关已经介入。
要是第二种情况,小仲的人身安全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要依靠当地的政法部门出面来解决。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上述两种情况的综合,相当于以“民案公办”或“官匪勾结”的方式来处理经济纠纷,那么问题就比较复杂。
无论如何,事不宜迟,只有律师和家属同去搞清情况,再相机处理。
凌森对常健说:“我现在事情较多,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也算是帮我的忙吧!”常健客气道:“我们合作,你出谋划策、掌舵把关;我跑腿,具体办。
”凌森笑了笑:“别来鬼子那一套!我不玩虚的;你放心,都算你的帐。
”仲伯一愣一愣的,他不懂得律师事务所的规矩,只好说:“常律师,我相信凌主任,也相信你,你可要帮我呀!”凌森连忙说:“你看!当事人都发话了,就按我说的办吧!有什么问题,还随时可以找我,我不会不管的嘛!”常健开心的笑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常健和仲伯就直奔湖南娄底地区的双峰县。
到了双峰县公安局,经过一番查询,接待人员告诉常健和老仲:李某曾报“诈骗”案,当地派出所也派过人去广州“传唤”小仲,带回审查、发现证据不足就放人了;李家有可能擅自扣人,要调查清楚才好处理。
另外还说:对于李某的经济损失,小仲是有责任的;如果老仲能拿些钱来“赔偿”受害人,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
常健和老仲赶紧申明:见到小仲是当务之急,到时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因此,双方泡起了“磨菇”的玩耍游戏。
在双峰县期间,常健和老仲比较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虽然常健来过湖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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