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跳槽(第1页)

老何提前退休了,最后的职务仍然是省司法厅法制处负责人(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他还是没有能够转正,所以名片也只能是这样印了,并且一直沿用到做特邀律师的时侯,才加上一个“原”字。

司法厅给“自愿退休的老同志”政策性照顾,给他们特别授予律师资格,这样的条件肯定优越于常健、魏平等人;老何到第一合伙律师所做“特邀律师”时,说是赶上“末班车”啦!以后改为“司法考试”了,就不可能特别授予律师资格啰!包括提前退休,恐怕也不行了!

在第一合伙律师所里,老何这个“副处”级,名义上是要受辛海、凌森俩个“无级”的老同事领导;后来,甚至要受到常健的领导,因为常健在律师所里也有领导职务,而他只是律师,没有其他职务。

但是,老何有退休金作保障,干得多少、算多少!有人说他们当过官的,可以借机“洗钱”了!比专职律师们都潇洒,也比合伙律师所的老板们自在。那时侯,全国已经统一把《律师工作执照》换成《律师执业证》。

毕竟做了几年的领导干部,老何的关系确实不少,除了自己办案,他也给常健介绍了一些案件,其中有一个是涉及到“住房制度改革”的纠纷:西江纸品厂原业务科长小何,在“房改”的初期向厂里交过三千元的订金;与曹副厂长竟争厂长职位失败后,他辞职去搞私营企业,不但同单位抢生意,还占着原来的住房不退。由于纸品厂房屋紧张,许多职工尚无住房,空了一套房屋,大家都眼巴巴的看着,厂领导希望律师能设法让小何交回房子。

常健知道这种事情比较难办,因为涉及“房改”政策,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找有关部门也不容易解决。所以,他先到纸品厂所在地的西区法院,与熟人李庭长商量怎么办?“李庭长,你好!”常健边招呼、边进门。

“你好!请坐!”事前大家电话里约过,李庭长就不怎么客气。

“忙吗?”常健接过李庭长递来的水杯喝了一口,随便问了一句。

李庭长漫不经心的样子:“忙什么!人家都说我们行政庭太清闲、白拿工资了,院领导要我们帮民庭、经济庭也办一些案件呢!”

“那不正好!电话上跟你说的那事,材料我带来了,你看看怎么办好?”

李庭长把材料大概看了一遍,有些不解的问:“房改房,有什么好争的?该谁住、就谁住嘛!真要打官司呐?”

常健说:“这个小何不在那里住,还公开扬言他别处有房,没住房的职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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