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不是一帆风顺的,A市医药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常健干不成了!第十合伙律师所也遇到一点小麻烦:小康正式提出要退出合伙、转到别的律师所。
由于翁池与小康有隔阂,常健又是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因此要出面做做工作;双方谈了大半天,无奈小康去意已定,常健只好找翁池商量对策:“……情况就这样了!翁主任,我们怎么办才好?”
翁池无所谓的样子:“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的,让他走吧!”
常健郁闷地说:“这样搞下去,等于三驾马车、俩个人来拉了!负担重不说,我的案源和关系可不多,觉得硬撑难度大呀!”
翁池继续发话:“你先管好律师所内部事务,我拉案多了会分一些给你的。我现在有个合伙人的人选,已经约他明天下午来谈,大家一起把把关;如果定得下来,就由他顶上小康的位置,你看怎么样?”
常健说:“好呀!你干嘛不早说,叫我瞎*心。”
翁池很沉着:“这不刚来嘛!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确,无论如何,这个律师所一定要撑下去。”常健心里明白,毕竟他是创始人、一直当着主任。
第二天下午,所里来了个叫“谢柳”的中年男子,是翁池约的人到啦!他是B市人,比翁池还大好几岁;民主党派人士、高级律师职称,与翁池资历相当;因为在A市买了商品房,计划是往这边发展。
翁池、常健与老谢经过一番商谈,彼此感觉都不错,就决定谢柳以常健入伙的条件,作为加盟本所的条件;小康与翁池、常健签订《退伙协议书》后,即退伙转所;老谢与翁池、常健签订《合伙协议书》后,成为新的合伙人。
王关考取《法律工作者证》,要到新城区的法律服务所做法律工作者,翁池、常健就安排小方顶上;小卢嫌工资低要跳糟,老谢推荐小阮接替,翁池和常健也同意。经过调整,各有所得,皆大欢喜,老谢像小康一样不怎么管事。
小康离开第十合伙律师所后,有一个当事人来投诉他,说他前几年收了几千元的律师费,案件一直没有办好,要求律师所退款;翁池和常健商量怎么办,俩人找小康他也不理,破罐破摔了;最后,翁池在电话上与谢柳通报,大家为了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就帮小康“埋单”了。
又过了几天,翁池给常健介绍一个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是一位姓马的老板,他在C地区东山县有点经济纠纷,被别人起诉到当地的法院,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诉讼活动。办理委托手续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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