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整治酒后驾车的专项行动时,新闻媒体报道了大量的案例,触景生情,常健回忆起自己从事律师初期的往事……
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有几年特别流行唱卡拉OK,人们在交际应酬中,喜欢在酒楼里订个带音响设备的包厢,边吃、边喝,边聊天、边OK!常健到第一合伙律师所跟同学辛海做“工仔”后,业务增多、应酬也增多,不仅学会唱歌,还练就了酒量。那时的法律、法规虽然也禁止酒后驾车,可是执行的力度不够大;常健或是坐公共汽车、或是搭别人的便车去赴宴,甚至是以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根本就没有酒前、酒后的顾虑。久而久之,常健醉酒的次数多了,因为酒喝到一定程度,会使人感到兴奋、麻醉,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是丧失,恶性循环、后悔未及。常健有机动车之后,免不了就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幸好没有伤害过别人,却伤过自己、伤过自己的车。醉酒还会使人迷糊,胡作非为也在所难免;由于酒后失言、酒后失德,常健得罪了不少人,失去很多“发财”的机会,因此他经常自嘲是:一身酒气、两袖清风。
常健记得:辛海的酒量不怎么样,没有见其醉过酒;卡拉OK水平也有限,但其自我感觉良好。因为卡拉OK音响设备有自动评分的功能,并且主要是根据噪声的分贝大小来显示得分的高低,辛海的嗓门大、中气足,无论何种情调的歌曲,他都一个劲的嚎,不顾听众的感受,可照样得高分;更由于他是大律师、大老板,人们也恭维他。常健不佩服辛海的歌声,认为他是说的比唱得好听,自己是唱得比说的好听,但是却佩服他对饮酒的控制能力。
常健衷心拥护整治酒后驾车的专项行动,并且觉得“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口号很有其道理。现在,他已经很少开机动车了,对饮酒也有所节制,可是偏偏有人找他办理因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
来人是常健父母的老同事邓叔,他的侄子邓贵和邓海,一个月前由于“交通肇事”双双被刑事拘留、逮捕;他们酒后驾车,造成同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之母女俩人一伤一亡;被害人方面已请了“律师”跟踪案件,因此邓叔要常健帮忙。虽然本案属于过失犯罪,但犯罪嫌疑人之间显然是有利害关系的,常健申明只能帮一个,即替其中的一个做辩护人;邓叔就让常健对与其较为亲近的邓贵负责,顺便兼顾邓海,特别强调要主次分明、有重有轻。
办好委托手续之后,常健去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邓贵。
据邓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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