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平在第六监狱工作的末期,与A市棉纺厂女工小吉结婚成家,并以解决“两地分居”的名义调入市区某单位,但是报到的当天就“下岗”了。
原来搞“调动”的时侯,人家说好只能找一个挂靠单位,还需要些手续费什么的;魏平急于求成,就应了一声没问题。他以为说说而已,觉得自己有学历、有资历、有能力,不信没有用武之地。未料到:魏平真的没得领过工资,连生活费、失业金也没有;他只好面对现实,直接从事了预备的“兼职”。
魏平毕竟从事了多年的政法工作,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又有城市户口,所以就做一名“光荣”的法律工作者。对此,他曾经幽默地说,就算自己是被拆迁了,因为“调动”已经完全变样,司法干警几乎变成了无业游民!
就这样,魏平在没有正规“编制”和固定工资的法律服务所里艰苦奋斗,虽然混上一个“副主任”的位置,却只能办理一些非刑事性质的法律事务,总觉得底气不够足!因此,他每年都坚持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或者“司法考试”,想尽快换成律师的身份;有一串莫名其妙的官司,也追随着他多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出台前后,房屋拆迁纠纷的案件似乎增多了,据说有那么一些原因:一是有关单位、部门为免受新法约束而加紧行动,不断扯出事情;二是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已经增强,要依法维权了;三是新闻媒体的介入,使人们感觉这类案件越来越多,纯粹是感觉的问题。
魏平岳父家的所在地,是A市的繁华地段,因一个境外的大老板来开发房地产项目,遭遇政府组织的“拆迁”行动。承接吉家老祖宗遗产的几户人,即魏平的岳父及其兄弟(好象魏平要称他们为岳伯父、岳叔父)三个家庭,以及几十户普通居民,都要被拆迁。这对于老百姓来说,算是天大的事情了。与吉家关系较好的十几户邻居,知道吉家的女婿是律师,一致要求魏平出面替大家打官司,尽可能多争取一些赔偿,说是不能让开发商白占大家的便宜。
魏平心里暗暗地想:自己就是因为被“拆迁”而住到岳父的家,怎么岳父家也要被拆迁了?真是祸不单行呐!同时,他考虑对街坊邻里们不好说自己是法律工作者,不好讲价钱;对岳父、岳伯父、岳叔父,也不好开口谈什么“代理费”的问题,就与妻子小吉商量:“我如果干这事情肯定是白干,办砸了更加不好交差;现在我还不是正牌的律师,参加司法考试也要时间。所以,干脆跟大家讲我是家属、要回避此类事情,可以负责推荐别的律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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