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姐妹(第1页)

几天之后,常健还在琢磨郑彬他们如何处理文语、文胜俩兄弟的案件,忽然接到一个老熟人的电话:“小常,你好!忙什么呐?”

“你好!是辛主任呀!没忙什么!老领导有什么关照呀?”

“哈!哈!老领导?哪里学来的?我只不过当了一阵子你的老板,咱们终究还是老同学嘛!你客气什么?”辛海心里还是蛮受用的。

“哈!哈!时髦吧!随便叫!”常健也笑了一笑。

“哎!想跟你说个事!”辛海要言归正传了。

“行!我听着呐!”其实,常健耳朵一直是竖着的,他想辛海不会无端地打电话找他闲聊,肯定是有什么事情……

辛海说:“我手头正办着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牵连到三姐妹,原来是带所里的小左、小杨办,现在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就让他们回避了。我的意思是:由三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办比较好,三姐妹和他们的父母一致同意。我推荐你和洪新参加进来,想征求你的意见?”

一般是公职人员才有回避的问题,当律师的、要回避案件很少有,常健想着文语、文胜俩兄弟的事情,就有一些思想顾虑:“辛主任,牵连兄弟姐妹的案子,如果内部有冲突,会比较麻烦呢!最终人家未必满意呀!”

“这个问题我已经考虑到了,只有熟人、才好从中协调做工作。”辛海也许没有想到常健已经办过这类案件,因此自顾自地说。

常健也懒得作什么说明和解释,自己心里掂量了一下,就说:“好吧!只要当事人愿意,我就先干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行再换人。”

辛海所说的刑事案件,常健在与三姐妹的家属办过手续、去检察院拿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之后,才了解具体的情况。其实,这是一个传销案件,已经归案的共有七个人(按《起诉意见书》排列):

聂俊,女、52岁,大学文化,瑶山商务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常健接替第一合伙律师所的小左做这个大姐的辩护人。

聂燕,女、39岁,大学文化,瑶山商务公司总经理,宝鹿酒业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辛海是这个三姐的辩护人。

聂芳,女、47岁,高中文化,瑶山商务公司股东,宝鹿酒业公司财务负责人。洪新接替第一合伙律师所的小杨做这个二姐的辩护人。

程大式,男、41岁,初中文化,瑶山商务公司行政部主管,宝鹿酒业公司总经理助理。第二十三合伙律师所主任金海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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