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火拼(第1页)

到K市的第二天上午,常健和郭先生如期拿到刊登声明的《K市日报》之后,准备光明正大地接管龙山花园1单元303号房。

在龙山花园1单元303号房的室外,郭先生用钥匙打不开房门,他气愤地说:“那个女人真的想独霸我的房产呢!她已经把锁换过了。”

常健敲门也无人应,就对郭先生说:“你才有资格换锁。”

郭先生让常健原地等候,他去附近找开锁师傅来开门、换锁,折腾了十多分钟,竟然没有保安或别的物业管理人员过问怎么回事?

进入房间后,常健四处看了看,就说:“蛮相个温馨的小家庭嘛!”

郭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常律师,你看下一步怎么办?”

常健意味深长的说:“如果你不想让她再回来住,你就把她的物品清理好,打包放在一边;要给人感觉她不常在这里住,或者已经不在这里住了。”

郭先生没有二话马上动手,他不愧是做过“家庭妇男”、十几分钟就打好两个大包袱,并仔细地把房间、卫生间、厨房、阳台、大厅又检查了一遍。

常健待郭先生稍有空闲的时侯,就安慰他说:“现在这里纯粹是你个人的住宅,你要坚守阵地,谁来都不怕!我也可以从容对付了。”

郭先生送常健出门,在附近找个宾馆开房让他住下,并给自己采购了几天的食品。俩人还约好:如果有事,常健就帮着处理;如果平安无事,常健次日可以先返回A市;待声明登报满60日后,常健再来协助办有关手续。

当晚,常健与老成、老滕及母校同年级别班的几个同学聚会,他们问常健到K市有何公干?常健把《K市日报》上刊登的《关于K市“龙山花园”1单元303号房产权问题的声明》指给大伙看,说就办这个事。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了一番,无非是“看到报纸啦”、“难怪昨晚在龙山花园旁边碰到老常”、“这算是什么回事”、“老常真会出招”、“包二奶活该”等等。常健也懒得去解释,吃喝过程中话题很快就转移了。

常健返回A市的第二天下午,频频接到郭先生的告急电话。

“常律师,那个女人在外面敲门了。”郭先生有点惊慌。

“郭先生不要慌!你把她的东西递给,不要让她进门。”

郭先生说:“她说她也是业主、一定要进来,我不敢开门。”

“你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给她一份,让她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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