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收购(第1页)

一天晚上,常健接到律师所文主任的紧急电话,说是他法律顾问单位王总在梧山县的亲戚,因收购公司之事与人发生纠纷,需要一个资深律师的帮助,最好是第二天就赶去;他出差在外省是鞭长莫及了,常律师当之无愧的符合条件,想请尊驾帮个忙,也算是拜托吧!常健对此表示接受之后,他留下一个联系电话就匆忙挂机了,也许是为节省话费吧!

常健盘算一下最近几天自己也没有安排什么事情,就给“王总”打电话。

没料到电话里传出一个女士“喂”的一声,常健心里嘀咕有无搞错、一边谨慎地问:“请问这是王总的电话吗?”

电话的那一头一点也不客气:“是呵!你有什么事?”

常健想可能是王总的家人,就说:“我是第十五合伙律师所的常律师,文主任让我打这个电话和王总联系办案的事。”

“对!我就是王总,你是常律师呀!我姐夫的事情比较急,你看能否明天赶过梧山去?”王总不光是事情急,人也有点急躁。

“嗬!可以的,你看我们怎么个走法?”常健想到情况紧急,估计这王总是要一起去,她应该有车,而且档次不会太低。

“我没有空去,你自己有车吗?”

“有车,但不是什么好车。”常健觉得王总至少派人陪同、派车送吧!

“那你直接开车去梧山县城,到了那里你就打电话联系我姐或姐夫……等会儿我给你电话号码,你准备记录吧!”

“王总,你们没人跟去吗?”其实,常健主要是考虑费用问题,心想自己不是去旅游,垫钱跑一趟找不到人、收不到律师费怎么办?这不和蒙法官提及的吴有智案件做法一样了嘛!因此,他暗暗责怪这些人不会替别人着想。

电话那一头的王总,好象已经猜透常健的心思一样:“常律师,你放心!到了那里,差旅费、律师费你找我姐她们要,电话是……”

打完电话,常健把G省的地图找出来看:梧山县属于D市管辖,从图上目测其距离B市、C市比D市还稍微近一些。由于他尚未去过梧山,觉得路不熟又那么远,坐“直达快班”应该比较合算。

第二天一大早,常健“打的”直奔第一汽车总站,他认为省城的大车站,通各地的班车都有吧?想争取坐头班车尽快去。

在售票处的窗口,排队轮到常健时,他开口就说:“我买一张去梧山县最早班的车票。”售票员收他110元钱就把票递过来了。

“怎么是九点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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