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林翻箱倒柜给常健找出了一大堆的文件材料,常健当即对他给予口头表扬:“这就很好!你以后还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资料;律师最需要当事人这方面的配合,如果都象你这样,打起官司就好办多了!”
尚林心情不错:“放心吧!再有新的材料,我会及时提供给你。”
常健分类整理那些乱七八糟的纸片后,挑出部分有价值的复印件:
一、百姓集团公司2006年10月28日出具的《证明》,内容是“我公司在南区石碑镇乐园村的工业用地12345平方米(宗地号0520250),租赁给A市茂盛商贸有限公司,特此证明”相当于无头帖子,可作多种用途。
二、苏佳和尚林于2008年1月20日共同签署的《收据》,内容是“今收到洪日交来仓库租金及装卸费预付款捌万元整,存入尚林名下的中国银行存折。”最后,还加盖有茂盛商贸有限公司的印章。
三、茂盛商贸有限公司2008年3月18日出具给G省永利糖业公司的《委托书》,内容是“请把我公司的2月份仓储费33833元、装卸费6755元,共计人民币40588元转入尚林名下的中国银行帐户。”并附有尚林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开户行名称和具体的帐号。尚林说,这是苏佳经办的。
四、中国银行2008年3、4、5、6月份的四张《进帐单》,是永利糖业公司将2、3、4月份的仓储费、装卸费存入尚林名下中国银行帐户的凭据。
五、苏佳签署的《石碑仓库多投资金证明》,内容是“尚林在石碑仓库多投部分款项119600元,从2008年2月16日起多投部分按1分付给利息,在2008年4-5月的仓储收入中还清为止。”加盖有茂盛商贸有限公司的印章。尚林说,此款只给付过一小部分,还不够利息。
六、卫民及其金牧饲料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将自己所用的水电费1999元,存入尚林名下中国银行帐户的凭据。
七、茂盛商贸有限公司2008年7月12日出具给永利糖业公司的《委托书》,内容是“请把我公司5月份以后的仓储费用,转入我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帐户。”并附有开户行名称和具体的帐号。
八、永利糖业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打印的《企业网上银行付款业务信息单》两页,记录该公司已将5、6月份的仓储费用共178856元,汇入茂盛商贸有限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帐户。
九、茂盛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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