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查封(第1页)

尚林也经常被人们称为尚总,但是,他的公司没有什么管理人员,经营上的一切问题,就由他们夫妇(主要是他)说了算。石碑仓库的货物出完后,尚总不愿意让人继续看守了!因为保安公司要按天收钱,白白支付费用而又毫无收益,他老尚才不会那么傻!在与保安公司终止合同之前,正好又有一些新的情况,促使尚林很快就把看守的人员全部撤完。

一天尚老板去石碑仓库巡视,发现大门的墙壁上新贴了一份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他当即向常律师通报。常健赶到仓库并详看了那份裁定书。

G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A市执字第297-1号。

执行人:G省农资配送公司。

被执行人:A市茂盛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A市仲裁委员会(2008)A仲字第077号裁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A市茂盛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南区石碑镇乐园村石碑仓库(8栋仓库面积约5000多平方米),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同意,不得买卖、转让、抵押或赠与,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金诚(A市中级人民法院章)

2008年12月1日。

看完裁定书之后,常健问尚林:“法院什么时候来张贴的?”

“应该就是最近这几天。不知道保安干什么吃的!守个空仓库都没守好,还是我发现的,准备把他们撤啦!”尚林满脸的不高兴。

“茂盛公司是什么时候欠下农资配送公司的债?”

“我和他们合作之前的事,反正欠了很多的债。”

常健有点迷惑:“这仓库怎么是茂盛公司的呢?还8栋、约5000多平方米!不知法院怎么搞的?也不找你或百姓药业集团问一问?”

老尚说:“以前农资配送公司存货在这里,它就认为仓库是茂盛公司的;估计法院的人也没有进到里面来,胡乱就搞出裁定书。”

常健想了想:“我们就当不知道这个事情,等法院的人找上门再说!先看茂盛公司和百姓药业集团有什么高招,如果它们不急,我们急也没有用。”

“我们要不要主动找农资配送公司了解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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