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参与(第1页)

就在尚老板和白杨淀粉公司齐心协力与天斗、与地斗之际,他的“部下”卢兰主动报信:百姓药业集团在北区法院起诉茂盛公司了。

尚林心里一惊,急忙不耻下问:“你怎么知道?”

卢兰说:“我看到苏佳签收法院的诉讼材料。”

“他不是病了吗?怎么还跑到法院去?”

“有时他也带病工作,不过那天是法院找上门的。”

尚老板夸张地说:“我给你一个表现或者说是将功赎罪的机会,你把那些材料拿给我看,复印一套给我也行,这对你有利无害。”

“有那么严重吗?”卢兰又想了想:“我给你办就是了。”

尚老板已经气得不愿再生气了,百姓药业集团居然不把他当一回事!他曾三番五次的找上门去,要求对方把租赁关系转给他(补交茂盛公司所欠租金也行),或者给他一定经济补偿作为“撤出”的条件,并至少要等到白杨淀粉公司“出货”完毕。对方好象说过原来租金太低、期限太长,茂盛公司不识抬举,似乎要自己怎么样!现在,人家招呼也不打就诉到法院,还将自己当作什么“案外人”来看待,其实等同于傻瓜的意思,太伤自尊了!而卢兰的“表现”还不错!老尚认为一个月发她2000元是值得的!她揣着茂盛公司的印章来帮办“出货”手续,额外做了一些情报方面的工作,把百姓药业集团起诉茂盛公司的材料复印一套给老板。此时,尚老板要优先考虑火烧眉毛的事情,其他问题就顾不得那么多了,他赶紧找常律师商量去。

百姓药业集团起诉茂盛公司的诉讼请求是:1、判决终止场地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118066元(计算到2009年3月);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其事实与理由基本上是“红头文件”的内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当中,有两份是尚老板从未见过的:

一是百姓药业集团2008年9月9日发给茂盛公司的《关于催缴租金的通知》,内称已经多次电话催缴和一次书面通知。

二是茂盛公司2008年12月12日发给百姓药业集团的《温馨函告》,内称建设仓库投资了100多万元,资金有些紧张,最近不能交租金;原来没有给建仓的时间,希望延期交租金;仅2008年1至9月的仓储收入就有50多万元,到2009年6月时保证可以交租金。最后写了“顺便告知:由于我司的合作者尚林擅自单方撕毁合同,我司已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常健问:“是否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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