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林在法院开庭审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之前,收到百姓药业集团补充的证据材料副本,内有许多文件涉及卫民的金牧饲料公司,其中最令他“恶心”的是一份《函》,全文内容如下:
函
A市百姓药业集团公司:
我公司于2007年8月30日与A市茂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仓库厂房租赁合同》(贵司在石碑镇乐园村的工业用地),租期是11年,已投入资金100万元,从事矿物饲料产品加工生产(无污染,无排放,并经环保部门审批)。现闻贵司起诉茂盛公司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事宜,由此给我公司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现恳请贵司在与茂盛公司终止合同后,能优先直接与贵司合作,继续租赁贵司相应的场地为盼!
A市金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200X年X月X日。
尚老板对常健说:“卫民是一个叛徒,他不仅出卖了茂盛公司,也破坏了我和他的统一战线,完全投靠百姓药业集团了。”
常健不大赞同老尚的观点:“无奸不商,无商不奸。卫民现在与你的利益关系不密切,他对茂盛公司、百姓药业集团两头都不好得罪呀!”
“我不能便宜他,要收他租金才行。”
常健问:“他交租的期限到了没有?”
“到了。我很早就同他说过,不能再交给苏佳,要交给我。”
常健又问:“卫民这个家伙同意了吗?”
“他没有说不同意。当时也还没有到期。”
“你有什么想法?”常健自己也开动脑筋。
“目前仓库在我们手上,我请人看管也要花钱;要他交租金,不然就封门不给他们进出,就象对付永利糖业公司、白杨淀粉公司那样。”
常健说:“人们都说事不过三。行不行呀?”
尚林牛B烘烘、底气十足:“先干了再说。”
尚老板很擅长算经济帐,而且大概是想钱已经想疯了!白杨淀粉公司“出货”完毕后,他没有仓储费进帐了,就嫌保安公司的收费高,换了一家收费较低的物业公司来看管仓库。但是,收费再低也要钱呀!光出不进谁受得了!因此,他就开始打卫民及其金牧饲料公司的主意。
卫民这个人并不傻,他已经两次观摩尚老板“对敌斗争”的全过程,曾经对人说“没有吃过猪肉,也算是见过猪跑了!”他在应付着与尚林交涉的同时,预感到准备轮到自己了,就做了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
首先,卫民找苏佳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