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分岐(第1页)

正当常健忙乱之时,一个高中的同学称有要紧事情需要他帮助。常健的高中同学原本都是在第六监狱工作,有部分人通过各种关系调到A市或其他地方,方平是其中一个,他不光自己调动,前几年还把弟弟方贵一家也弄到A市,曾令常健等人羡慕不已,没想到其弟弟却遭遇横祸,大概的情况是这样:方贵从第六监狱调到A市的一个国有企业不久,先由国家干部变为企业管理人员,接着又被安排待岗;为生活所迫,他利用过去为领导当司机的一技之长,脱离单位为私营企业老板开车;由于老婆所在的单位突然破产倒闭、孩子大专毕业尚未找到工作,他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支柱。案发当天,方贵临时跟另外一个司机开大货车跑长途,大货车刚出市区就发现有点小故障,他以助手身份下车搞检修时,被一辆醉驾的面包车追尾撞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方平作为家属全程参与处理方贵的后事,期间有一个“高人”多次给他技术指导:在认定交通事故环节,他们认为醉驾的面包车司机与大货车司机分担主、次责任好于前者担全责,因为涉及保险赔偿问题;在与私营企业协商如何补偿方贵时,他们完全接受以大货车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加上两万元补助为限的方案;在交警调解阶段,他们坚持不接受醉驾面包车司机的两万元赔款,认为数额太少了,非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可。方平在交通肇事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急忙来找老同学帮忙,说是打官司没有律师不行。

常健了解基本情况之后,对方平说:“老同学,为方贵的老婆、孩子着想,我觉得解决问题至少有两个途径可以走,一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压迫醉驾面包车的司机及其车主多给经济赔偿;二是找私营企业扯工伤伤亡赔偿,因为有个劳动关系的问题。不然,方贵这条命就太不值了!”

方平好象有些纠结:“你不用考虑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了,该扯的我已经扯过;你就帮我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吧!这方面我不太懂。”

“是侧重于经济赔偿,还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方平说:“人死不能复生,就优先考虑经济赔偿吧!”

“好的。我以方贵老婆、孩子的名义写个诉状,找一找检察院看能否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常健似乎也无话可说了。

按照法律规定: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终结。常健和办案检察官的工作不大奏效,案件只能移交到城中区法院。

又过了半个多月,城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给方贵的老婆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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