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健的熟人老邹,早于常健从外地到A市做生意,年纪越来越大,日子越混越差,至今仍在“城中村”租房住。据说老邹经常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偶尔还登报、上电视,常健也没有认真考究,任由他自吹自擂。
老邹以前给常健介绍过几件小案子,常健歇业期间,俩人几乎没有联系。常健恢复执业不久,老邹便有电话来找:“常律师,还记得我吗?”
“是老邹吧!”因为他的口音比较特别,常健想开玩笑说:你烧成灰、我也认得你。可毕竟几年没见面了,常健认为刚恢复执业还是低调的好。
“好久没有一起喝酒了,你现在忙什么?”
“不忙,我撤销个人律师所便歇了几年,刚刚恢复执业。”
“还是自己搞吗?”老邹很是关心。
“不啦!那样太累,我挂靠经贸律师所。”
“上班在哪?有机会我去看看!”
“要预约、不然不一定碰面,我一般不坐班。”
“不要紧,你说你们所在哪里吧!”
“市中心金石大厦12楼。”
“那可是黄金地段,不错嘛!”
“老板的地盘,我很少去的。”
“今晚出来吃饭怎么样?”
“有什么好事?”常健本想问谁请客。
“有个朋友从B市过来,他在铁路上跑车,大概六点钟到。”
“行!具体到哪里呢?”
“他们平时都是在火车站附近的小酒店,到时我给你电话。”
“你那个朋友有什么事吗?”
“有个小案件,咱们见面再聊吧!”
老邹的朋友叫汪贵,与老邹、常健是一个年代的人,比老邹小几岁,比常健大几岁;他对老邹比较粗鲁,经常以“这个野仔”、“这个杂毛”相称,还说是亲近、随便,而老邹一概以笑脸对待、从不发火;他对常健则相反,开口闭口不是“健哥”、就是“阿健”的尊敬,有时让常健很不好意思。
汪贵从不当着第四个人的面谈他的案件,说是“家丑不外扬!”等等,其实也是怪事:汪贵身世不明,养父是个离休干部、前几年已经去世,养母是个家庭妇女、去年去世;他本人结过两次婚、有两个儿子:汪大、汪二。据说汪大虽然一直随父亲生活,却偏向母亲(汪贵的前妻)。
在小酒店里,汪贵点了五、六个菜,又支使老邹到对面街店买来酒,大家就边吃喝、边聊事,还看了一些文书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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