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索赔(第1页)

余花和常健与美容院谈判的过程中,对方是“卢总经理”作主谈,他说他们是一个连锁公司,古丽是出事那个分店的负责人,他俩全权代表公司;因为老板很忙,公司的法律顾问今天也没有空!是不是那么回事?余花和常健不知道;按照事前的分工,余花负责讲价钱、常健负责把法律关。

常健假想有个律师在支持美容院,要给协商多留一些机会,就说:“美容院违法并给小余造成损害这是事实,应该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的额度范围内考虑赔偿;罚款是交公的,对美容院和小余都没有好处,赔偿是给个人的,除协商解决的办法以外还有法律途径。美容院与其承担双重开支,不如双方和解后、让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追究。”

卢总经理说:“现在是两个问题,一是小余想要多少赔偿?二是赔偿之后能否让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追究我们?”

余花说:“我常叔叔不是已经讲过啦!在50000元的额度范围内赔偿;如果是马上兑现,我可以考虑少要一点。”

常健接着说:“因为我方是被害人、投诉人,只要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一般说行政主管部门不会再追究,至少也会减轻处罚。”

看看卢总经理和古丽的表情,常健又补充说:“不信可以问一问你们的律师,或者是问药监局也行嘛!我估计你们都问过了吧!不然怎么会找我们协商。”

余花适时地插话说:“如果大家达不成协议,我就继续投诉,要求省药监局对你们加重处罚。”

卢总经理没有吭声。古丽说:“好!我们赔2000元吧!”

常健没有吭声。余花生气地说:“你当我是乞丐啦!”

卢总经理笑笑说:“小姑娘好好说话嘛!”

常健说:“这2000与50000差别也太大了,不说小余,我也有气!”

古丽问:“你们想要多少?”

余花说:“至少20000。”

古丽又说:“5000怎么样?”

两个大姐、小姐在那里讨价还价,两个大男人在一旁看热闹……

最后,常健说:“这样吧!小余你下午问问药监局,他们不是行政复议吗?看我们是不是要交一份书面意见?”余花会意地点点头。

常健又对卢总经理说:“你最好向你们老板请示汇报一下,咨询你们的法律顾问也行。如果有话给我们,不要超过下午三点钟。”

下午三点整,卢总经理的电话来了,说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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