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黄淑仪的委托后,如果按照新《律师法》的规定,庄名扬应该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姚广顺,这本来就是上了花轿入洞房,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可偏偏汉国法律与众不同,律师法规定律师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不经任何人批准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却仍然规定了律师会见,需经过检察院或者公安批准,一个娘生的两个孩子打起来了,怎么办?
为此人大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在新旧法衔接阶段,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按律师法办理。可人大的尚方宝剑也有生锈的时候,各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本无视通知内容,新事老办、坚持不办,犹如守寡的节妇,誓要把规矩守到底。
对此庄名扬也是无奈,他再怎么牛逼,也不能靠双拳头打进看守所去,这是给人翻案,可不是劫法场。
尤其麻烦的是,姚广顺是已决犯,如果看守所方面坚持按《监狱法》的规定来,庄名扬这个律师要会见还是有障碍,因为《监狱法》中对犯人“通信,会见”的规定中,对于律师与犯人的会见是有缺失的,这种缺失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是让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流于了形势。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庄名扬找到了当年这案子的二审主办法官和检察官,结果不出意料,他的要求被拒绝了。理由就是不需要理由,堂堂法官和检察官要拒绝一个律师,需要给出理由吗?这太可笑了,做梦呢?
庄名扬想了想,给王大力打了一个电话,这哥们儿现在是春风得意了,银行事件后升任了东区分局局长。找他这个级别的小领导办事是最方便的,既得力,又不像大领导那样在政治上考虑过多,办点事情都要牵一发动全身。
王大力起初想得很简单,直接就拍了胸脯,说哥们儿你放心,这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十几分钟后打回电话来,口气全变了,说哥们儿你这案子可不简单啊,我是找了多少老同学都搞不定你会见的事儿。这样吧,那位主办法官和我一个老同学是铁哥们儿,总算给了些面子,你可以去复印当时的所有卷宗材料,行不?
“好啊,哥们儿真是谢谢你了。”能有这结果,庄名扬就很满意了。此前他可是去过二审法院资料室,人家看了他的手续,根本不甩他啊。
就算见不到姚广顺,有了一二审的卷宗材料,庄名扬就有把握找出问题,直接写份再审申请书,送到省高院就是了,这事儿就得找老二陈永贵去办,他不就在省高院的审判监督庭麽?庄名扬现在只希望陈永贵的动作别这么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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