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地区为土家族与苗族混居的地方,而在永顺,龙山等地附近,又大多以土家族为主。
每年的冬天,土家人为了改善生活,储备过冬的食物,都会进行一次大型的围猎活动。土家人称之为“赶仗”。
“赶仗”不同于打猎。打猎在土家族地区叫“食解”,也就是“赶肉”的意思,那是一种“单干”。有群起而攻之如打仗一般才叫“赶仗”。赶仗是一种复古,是对原始人类生活的一种模仿,是土家先祖生活的一种延续。
土家人赶仗有许多名堂。上山前要着装。着装的衣着极有特色。腿上裹的是一丈二尺长的裹脚,裹的形状为人字形,从脚尖一直裹到膝盖。裹脚打好了,又在脚上套上棕丝,然后再穿上厚厚的布袜,最后才穿上满耳草鞋,因为上山冷,且山里的雪大,所以脚上的穿着极为重要,得保证既防滑又保暖。头上则戴包头巾。那种包头巾就是土家人的“蛮头袱子”,长也是一丈二尺,颜色一般为黑、白、蓝几种。 严严实实地包在头上就如同磨盘一般,它的作用就是保暖。这些装束穿好了,然后再上刀具火铳,一付“赶仗”的形象就算收拾好了。
当然,根据时代的变迁,土家人赶仗的习俗也一直在变。到了近年,人们的生活水平上来了,土家人也大多不必在天寒地冻的时候为了些肉食去山上守苦,而在以前,土司王朝时期,“赶仗”则是每年必须的一次大型活动。
具体是哪一年就搞不清了,只说是有一年,有个土司王,在一年的冬天,领了手下兵将其青壮,一同去山里“赶仗”。这土司王一出马,手下自然是人山人海。而土家的习俗是,赶仗时见者有份。就是说你到了那土家人赶仗的地方,不管你出了多少力,或者是根本没出力,只是路过什么的,都能分到一些猎物。因此人多了猎物也不能少了,于是兵分几路,围了几座山头。 吩咐着手下要将那些山头的猎物统统赶到一处山坳里,好集中捕杀。
如此一来,那山中的野兽,只要是没生着翅膀的都要尽数给围到一处。只是这几座山头占地面积不小,分出去合围的人手有远有近,自然是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到达预定的那处山坳。
土司王领了手下精壮,先到了那处山坳,等了不到半日,便有合围的人手赶了成群的野物过来,什么野猪兔子,麂子野鹿,不一而足。 土司王的人马见来了这么多猎物,只是满心欢喜,展开各种手段大肆捕杀。
正杀得高兴,忽然旁边的树林的传出一声虎啸,一头巨虎窜出了山林,张开了大嘴,一口便将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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