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2章 意外情况 2(第1页)

这个三十出头的女公安是北新桥派出所户籍室的内勤,叫刘红梅,已经在这里工作五六年了,按照乔大勇所长的介绍,刘红梅因为工作关系,跟附近的那些老住户都比较熟悉。

槐树胡同七十二号是一套三进的标准四合院,原本的户主叫金宏峰,据说是属于满族八旗中正黄旗爱新觉罗家族的后裔,随着满清王朝灭亡,爱新觉罗居住在老四九城的后裔大都改姓“金”和“罗”,而居住在沈阳和抚顺一带的爱新觉罗后人大都以“肇”、“德”、“洪”姓为主,在辽阳的则是以“海”姓为主。

根据户籍记载,现在这个四合院的前院居住着姓罗的一家七口,户主今年四十七岁,名叫罗汜水,家中有妻子和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均无正当职业。

金宏峰一家六口居住在中院,分别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据说是他老婆的远房亲戚,也跟金家一起住在中院。

后院居住着金宏峰的兄弟金俊峰一家四口,金家所有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

像金家这种情况在京城也并不是个例,许多遗老遗少一大家子人都没有参加工作,靠着变卖祖上遗留下的财物度日。

虽然国家出台了政策,严禁私人私藏黄金和白银等贵重金属,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到银行将原本家里私藏的黄金和白银出售给国家。

这些遗老遗少经历过了军阀混战、小鬼子占领,以及后来光头党的花式掠夺(其中尤其是以金圆券为最),各家各户对于藏匿财物可是手段百出,虽然在国家颁布法规后,不少遗老遗少家族也是或多或少到银行出售了一些黄金和银元,只不过相较于其真正隐藏的财富,估计也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听刘红梅介绍,原本槐树胡同七十二号房契和地契上登记的都是金宏峰,前些年由于京城人口数量激增、直接造成了住房相当的紧张,因而市里出台了专项政策,对于那些家里住房严重超标的人家,鼓励对方将多余的房屋出售或者捐献给国家,另外对于那些不愿意将多余的房屋出售给国家的住户,将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出面,将多余的房屋租赁给各个工厂和单位的工人同志,街道办事处代收的租金会交给原房屋的主人。

也就是在市里的政策尚未正式颁布前,槐树胡同七十二号的房主金宏峰,将名下四合院的前院转赠给了罗汜水一家,后院则是转赠给了兄弟金俊峰。

虽然按照当时的房屋管理政策,基本上不允许私人买卖房屋,不过对于亲属之间的继承和赠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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