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政年穿着作战服,汗水将深绿色的布料浸透成更深的墨色,紧贴在结实的背肌上。
他刚结束晨训回来,脸上淌着汗水,身上也是。
作训帽被他随意地抓在手里,短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前,显得格外精神。
"训练完回来了?"
沈南初抬头问道。
她正坐在桌前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饭,动作优雅得像在享用五星级酒店的早茶。
"嗯。"
裴政年简短地应了一声,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被沈南初给吸引。
今天要去检查,沈南初穿了一套宽松的淡粉色娃娃领宽松连衣裙,柔软的布料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恰到好处地遮掩了孕肚,又不会显得臃肿。
头发则全都扎了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额头,显得格外清爽。
最让裴政年注意的是沈南初脚上的鞋子——柔软的白色布鞋,鞋面上绣着几朵淡雅的小花。
这鞋子是于兰花帮沈南初做的,进行了改良,有点像后世的勃肯鞋,穿着十分舒服。
沈南初之前只在裴家穿,因为王家村外面都是泥巴路,并不好走。
部队里还好,已经修了水泥路,走起来平坦舒适。
"我先去洗个澡。"
裴政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汗味,皱了皱眉。
他找出一套干净的军装,然后冲进了浴室。
一分钟后,他就带着一身水汽出来了,头发还滴着水,被他随意地用毛巾擦了几下。
他坐到沈南初身边,身上还带着冷水冲过的凉意,混合着肥皂的清爽气息。
裴政年直接拿起沈南初刚用过的碗筷,也不嫌弃,吃起了早饭。
他的动作很快,却不粗鲁,显示出军人特有的效率。
沈南初托着腮看他吃饭,莫名觉得有些性感。
真不愧是她男人,吃饭也好看。
裴云舟还没起来,昨晚的酒劲显然还没完全过去。
把剩下的早饭留给他后,裴政年就带着沈南初出门了。
"你等等,我去隔壁借一下自行车。"
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户人家,
"田团长家有辆二八杠,我载你去医院。"
隔壁不远处住的正好是田成义一家。
部队医院距离他们家骑车差不多有十来分钟的路程。
裴政年怕沈南初走路累,就想载着她去。
"我们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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