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社会学家约翰·艾伦·李(John Alan Lee)于 1973 年提出了另一种区分不同爱情的方法,他将男女之间的爱情分为六种形态:情欲之爱、游戏之爱、友谊之爱、依附之爱、利他之爱、现实之爱。这六种爱情类型在情侣体验的深度、对恋人的投入和承诺、恋人的特点,以及对付出爱的回报的期望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不同。
情欲之爱
情欲之爱被李称为「性爱」(eros),陷入其中的人对彼此有着强烈的身体吸引欲望,这是一种极其注重感官享受的爱情风格。向往这种爱的人把婚姻看作蜜月的延伸,并且把性看作最大的美感体验。具有很强情欲的人会受到他人外表和相貌的极大影响和冲击,追求肉体和心灵的融合,他们通常凭直觉选择恋人。同时,这种爱还具有浪漫的爱情特征,情侣往往会将爱情理想化,十分注重两性交往的外在形式。我们在生活中常常见到的两个人「一见钟情」,一般都属于这种爱情。他们在其他爱情风格的人眼里可能是不切实际的,或是陷入了幻想当中。
情欲之爱的优点是它的情意绵绵,恋人在这个过程中是非常放松的。它的缺点是吸引力必然衰退,并且人们生活在幻想的世界中是可怕的。在极端情况下,情欲之爱近乎幼稚。
游戏之爱
第二种爱情是游戏之爱(ludus),在一些所谓的「恋人」之间不乏这种爱情的存在。这类人对待两性感情的态度非常轻率,对于恋人根本没有承诺。他们在恋爱过程中只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要,对于对方没有责任感和道德感,更没有要与恋人发展深厚爱情并且最终建立家庭的愿望。他们大多把婚姻看作一种束缚,容易对伴侣不忠,只追求让自己内心满足和情绪愉悦的过程,却不想有所承诺。游戏于爱情之中的人,还非常善变,经常会同时拥有几个伴侣(或者试着这样做),把性爱看作一种征服或消遣。他们之所以会投身于一段又一段的异性交往中,是因为他们把这当成了一种挑战。可见,这种人不但缺乏最起码的责任感,而且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
友谊之爱
与游戏之爱截然相反,倾向于友谊之爱(storge)的人看轻强烈的情欲,而努力地寻求两个人之间的真正感情。这种爱情是由纯洁的友谊逐渐演变而成的,从深厚的感情中孕育出彼此长久的承诺。这类人一般会与和自己类似的人做朋友,往往意识不到友谊何时变成了爱情。他们希望最重要的另一半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双方看重的是心灵的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