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独立战争的起因,简单来说,就是英国的殖民地经济政策严重损害了当地利益集团的利益。
和在亚非地区的殖民地不一样,美洲远离亚欧大陆,在 16 世纪大航海时代来临前夕,中美洲文明还处于城邦混战的阶段,也就相当于苏美尔文明或殷商早期的水平。南美洲稍微好一点,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刚刚形成了第一个松散的帝国——玛雅帝国,文明程度比牧野之战时的中国商朝或许能强一点。
北美干脆还处于原始部族社会,连轮子都还没被发明出来。在殖民者的火枪和传染病的双重进攻下,当地人的数量很快减少到了欧洲人到来前的 1/5。后来的「美洲居民」,基本就是从欧洲过去的移民。北美地区的英国殖民地情况自然也不例外,对移民者来说,英国应该被称为「母国」而非外来殖民者。所以把北美独立战争看成是民族解放战争有点勉强,这更像是一场政治分离运动。
虽说是「自己人」,但「母国」在剥削的时候可是一点没有手软过。根据英国政府制定的《航海和贸易条例》规定「殖民地的某些商品只能销往英国」。这个「某些」包括什么呢?在独立战争前,只有一样东西不在这个「某些」范围之内——咸鱼,剩下的统统只能销售给英国一个国家。
而对于从殖民地过来的棉花、烟草、皮毛之类的初级产品,英国又制定了一套极其严格的标准以及分级制度,这和现在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设高门槛是一个道理,并不是对消费者有多强的责任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压价。好不容易把东西卖出去以后,事情还没完,在关税以外,你的商品还得再向英国派驻的殖民政府缴纳一遍「出口税」。
与此同时,英国的工业品大肆倾销到了殖民地,这其实就是后来我们常说的「剪刀差」。而英国又不容许当地铸币,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北美殖民地的资本流失。为了进一步保证工业品的垄断地位,英国政府还严格限制本国的技术人员(工匠)进入殖民地,同时通过立法,限制殖民地发展自己的工业——除了磨面、酿酒、制蜡,其他任何制造业都不许涉足。
1763 年,英国最终赢得了七年战争的胜利。但政府之前筹措军费所发行的公债,还本付息需有 1.3 亿英镑。战后法国被迫割让了加拿大,可接管新殖民需要大量的政府人员和军队,这笔费用只能英国人自己出,这又需要一大笔钱。为了解决钱的问题,英国政府针对北美殖民地颁布了《糖税法》和《印花税法》,再之后又以更加严苛的《汤森法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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