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阴司法堂案:酷刑与替身(第1页)

1915 年,湖北通山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斩首案。

湖北咸宁知名的社会活动家、外科医生冯多寿携带一名女伴入住一座被人称为「阴司法堂」的荒宅,当晚同住荒宅的还有另外三名路过的旅客。

然而,就在冯多寿俩人入住后不久,有住客发现其女伴仓皇出走,而冯多寿只剩一颗头颅留在房内。

最奇怪的是,冯的女伴是空手离开的,同住旅客也证实没有外人再进出,但密闭的荒宅却只剩死者冯多寿的头颅而不见尸身,连分尸现场都找不到。

冯多寿之死,宛如被阴司行刑,离奇难解。

要了解这桩血腥奇案,先要了解为什么荒宅被人取了「阴司法堂」这样一个诡异的名字。

这座荒宅本来是一家建在通山城郊马路山岗上的客栈,叫作「五里客栈」,它是通山富豪陆百岳的产业,当时生意还不错。

1898 年 9 月,陆百岳之女陆霖回家省亲后,被婆家发现怀有身孕,而其丈夫一年多前被人打伤了腰椎,暂不能行房事。因此陆霖出轨之事板上钉钉,而且婆家怀疑这奸夫可能就在其娘家。

那时通山是湖北比较偏远的地方,民风还是比较保守的。按通山旧俗,男女苟合通奸之事可处以私刑。一旦坐实出轨之事,陆霖恐将遭遇酷刑。

这酷刑有多恐怖呢?

什么浸猪笼、木驴、刑舂,跟通山这里的大招相比,都是小儿科。

据清末版的通山县志记载,通山城郊有一溶洞名曰守贞洞,洞内有一处十来米的高崖。一旦发现男女有通奸之行迹,男方将被锁在崖下,而女方则会在崖上被活活烧死,再将其尸体投下崖去,让男方以尸体为食。男方要在崖下关满十年,不死方可重见天日。

这种男子被称作「蛆人」。

一具女子尸体,显然不够一个蛆人维持十年,平时还会有一些泔水,土匪尸体被扔下去。如果一个「蛆人」不到十年就死了,那么很不幸,他会成为其他「蛆人」的食物。在这种残酷的折磨下,能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

按照这个私刑,哪怕陆霖不交代她的奸夫,她也要被处以火烧之刑,再将其尸体投下崖去。

然而,陆家却提出了一个新的情况:陆霖是被陆家五里客栈的账房先生包正阳强奸致孕的!

尽管包正阳矢口否认,但陆家有一个佣人作证,陆霖对于被包正阳奸污的细节和包正阳的身体特征说得有鼻子有眼。最关键的是,陆家还有包正阳写给陆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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