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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起了枪。
那天的傍晚,我背着相机在的黎波里的海边溜达。我刚吃完几块披萨,很是满足,看着日落时分的城市,竟有种身为游客的惬意感觉。
在一个路口,我遇到了这个执勤的士兵。他看到我背着相机,就用手比划着让我给他拍张照。这正合我意,因为当时日落时的天色那么美,这个士兵又主动要求拍照,机会难得。于是我蹲了下去。
士兵把枪举了起来。我对着后面的天空测光,给他拍下了一张剪影。拍完后我回看照片,自我陶醉了一下,觉得很满意:主体的形态很好,色彩也很美。
然后我很高兴地给他看。可是他看完我的「大作」后并不满意。他用手比划着,意思是没有拍到他的脸,根本看不到是谁。
我明白了,于是对着他的脸测光,又拍了一张。当然,我拍这张照片之前就知道结果将会是什么样子:后面美丽的天空只能是一片惨白,一个面对镜头并不自然的阿兵哥嘿嘿笑着。
当他再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很开心地向我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又看了几遍,跟我握了手,然后我就走了。
故事很简单。但是我后来想,我所满意的那些所谓的「创作」,如果全部都拿给我的被摄者看的话,他们会满意吗?我觉得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应该是不会满意的。因为一旦涉及到创作,自己加入的主观东西太多,而不能让照片变成一个纯粹只让被摄者满足的作品。
我最终也没有给那位士兵照片,也不知道他在今后的战争中能否保全自己。不过我还是很感谢他,让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你所珍爱的,在他人那里也许一文不值;你所不齿的,却会给别人带来莫大的快乐。
我一直在说照片是由摄影者和被摄者共同完成的作品,要尊重被摄者,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就像这张照片,如果这位士兵不提出来要看看,很有可能我只拍了这么一张剪影就走了。其实拍完剪影,简单地再给他拍一张清晰的面部肖像,能让他开心很久。所以以后我再拍照,不会一味地攫取,而是会用我的相机,尽量地给被摄者带来欢乐。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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