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 你们说一见警察就跑的人会不会是罪犯?(第1页)

有了比对目标,对于蓝天宾馆的视频可疑人物筛选很快就有结果了。

一队办公区域,有队员惊喜地对曲卿汇报说:“头儿,你看这个,17号案发当晚,宾馆16层走廊里的监控!”

大家都聚到了那台电脑前,一同观看。

“头儿,方顾问,你们看,11点21分,也就是秦义仲疑似出事的大约一分钟之后,有个人从1606,也就是案发地2106下方对位的房间,走了出来!”

曲卿命令将走出的人脸放大,清清楚楚的,正是她和方乐记忆中的那位阿诚!

而这个阿诚,并未遮挡面部,他施施然从16层坐电梯一路直达一楼大厅,又走出宾馆。

方乐分析说:“根据我们之前对凶手作案过程的判断,凶手从2106的窗外离开时,有两种路线,一是回到楼顶,从楼顶走下来,二是沿着绳子往下爬,用其他办法离开宾馆。”

“看来,这个阿诚使用了第二种办法啊,他顺着绳子,来到了2106底下隔着5层楼的1606里,再从容从门离开,这样他可以完美避开16层往上的监控,让自己不那么可疑。”

大部分都点头,可也有人不放心地说:

“可是,这些只是我们的猜测啊?宾馆楼顶那里根本没鉴定出绳子的磨痕,而且,案发那晚外头是下着雨的,这个人是身上干干净净走出来的。”

的确。

曲卿看着定格后的影像,心一动,忽命令说:“把他的两只手,手腕的部位放大。”

那队员将相应部位放大,曲卿手指过去,解释:“你们看,阿诚的两只手,衣服袖口部分是湿的,身上其他地方却没有湿,这说明什么?”

方乐率先接口:“阿诚作案的时候,穿了一件能包裹住全身大部分部位的雨衣,但不论包裹再严实,手腕的部分,都容易有雨水渗透进去,这是他到过楼体外头的间接证据!”

曲卿直起腰,不再看视频,并说:“到技术中队请人,我们到蓝天宾馆,搜索1606房间,寻找可能的作案工具。”

——

蓝天宾馆1606,搜查之后,亲自带队参与搜索的马辉向曲卿汇报。

“曲队,室内除了一些毛发,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物品。”

没有手套,没有雨衣,没有绳索,没有血迹,没有半点看上去像是作案工具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

方乐判断说:“不用说,肯定是阿诚从窗户那里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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