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通第一次被弃尸的街边,四人组汇聚。
小韩对审讯结果依旧不敢相信。
“师姐,于德田说他为了转嫁视线,掩饰于大通袭击致死的真相,回来的那一趟,是将儿子的尸体从路边拖行到道路的中央,好期待他会被哪辆车撞到造成肇事死亡的假象,这会是真的吗?”
“那毕竟是他亲儿子啊,就算是觉得死了,也不该这么残忍吧?”
的的确确。
这就是于德田被迫讲出的“事实”。
多出来的那一趟往返,不止是为着送假鼎,他还将儿子尸首挪了挪,从路边拖到了路中央。
虽然方乐依旧觉得,不排除是于德田回来弃尸现场这里后,发现他儿子恰巧没死,于是用那个鼎或者新的凶器继续击打了于大通,将其致死。
大何则说:“于大通身体的正面和背面,的确有整体性的物理性伤害,说不定真的是车撞的。”
“话说第二弃尸现场,就是报警发现于大通尸体的那个地方,头儿不是就想过查车吗?”
尸体被发现于路边,不排除是死于车祸。
这种念头,其实一早就有了。
不过这判断,其实也一早被痕检专家马辉以及法医钟洁给大致否定了。
两人都说,如果是寻常车祸,人被撞击后,身体上的撞击角度不会那么正的。
也就是,可能也会撞击在人体侧面,且只产生了一次撞击的话,就不会身体的两面都出现冲撞痕迹。
如果产生了二次或连续撞击(譬如人体翻空后再次落到车前方被撞的情况),也很难角度上这么“对称”。
何况死者身体自小腿部分往上,全身前后乃至上下面的受力比较均匀,说明撞击上于大通的车辆,至少是一辆卡车或公交,车底盘较高,非但如此,车头的部分,还要尽量竖直、平面化,或者,是车头经过了某种改造出现竖断面的车子(这自然很怪异)。
可不论如何,现在延顺着于德田的供述,于大通的确就有着后续遭遇了车祸这一可能性。
所以曲卿提声制止了争论,命令:“不论如何,不能放弃于大通被撞了的可能。”
“沿着这个路段两边延伸,寻找出所有的道路监控。”
“包括一般性的公共路面监控,各商家、楼体侧面部署的摄像头,乃至是附近某些居民所属车子的行车记录仪内容这些,务必总结齐全,不要遗漏,然后调取7号晚到8号早晨之间的视频记录,以供后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