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 来个转折吧(第1页)

刘国胜认罪了。

根据其供述,在其出租屋里,找到了剩余物证。

两把凶器,以及——

一堆灰烬残骸。

这两把凶器都是刀子,一新一旧,一大一小。

大的那一把,有着明显的沾染上的干涸血迹,经鉴定,血迹是属于死者黄自聪。

小的那一把,却什么都没查出来,因为整个匕首已经被火焚烧过了,连柄的部分都碳化了,刃身被烧得黝黑。

这也即刘欣欣行凶伤人的那把刀子吧。

很明显,这是刘国胜提前就破坏了的,不然不太可能指明出租屋的地点来。

这一下,刘欣欣伤人的物证也就没有了。

至于那堆灰烬残骸,经大略识别,是一个手机。

刘国胜说这是黄自聪的手机,是和那把(女儿使用过的)刀子一同被烧了的。

烧掉刀子肯定是为了保护女儿。

烧掉黄自聪的手机,是刘国胜说自己曾和黄自聪打过电话,怕警方从黄自聪手机里查出什么来。

到此为止,此案从证据方面,已经形成了链条的闭环。

曲卿去跟局长李海汇报,李海说申请一下就可以走结案程序了。

方乐对着那堆灰烬的残骸,以及刘国胜出租屋里发现的凶器的照片看了好久,总觉得,有哪里很不对头。

当曲卿回来,对队里人说快要结案了时,所有办案人员都松了口气。

这次破案很迅快,前后还没超过一周,算是效率很高了。

当然越快的效率意味着越高频次的付出。

查视频,到处走访,反正挺累的。

方乐却私底下找到了曲卿,有些迫切地说:“曲队,这就结案是不是太快了,我总觉得这个案子里还有什么没能搞清楚呢。”

“你莫非是觉得,刘国胜不见得是真凶?”曲卿投来质疑的视线。

说起来方乐和刘国胜算是一早认识的,难免掺杂什么主观因素。

方乐摇摇头,说:“不,从目前的所有调查过程,物证链条来看,刘国胜就是杀人凶手的概率很大,但我就是觉得,或许还有些被我们忽略的东西。”

“哦,说说看。”曲卿饶有兴致看着顾问先生。

方乐指指物证照片,说:“刘国胜烧掉女儿的行凶凶器,可以理解,因为单纯丢弃掉的话,免不了被发现的可能,从而被鉴定出什么来。”

“但是连黄自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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