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一样,几乎一模一样。
两天后,在老胡的机密安排下,方乐离开了蓝海市城区,到了郊区,一间房子内。
这间平房,距离最近的人烟很远,临近一座不大的山。
这是曾经的护林员所住的屋子,所以里头通了电,具备最基本的生活条件。
而房子内,不论是中间的桌子、椅子,角落的床,还是两台近似的书架,都和案发现场很相似。
不但如此,这房子原先那扇窗户颇为老旧,现在被打破了,重新按上了一个双扇的玻璃窗,外头也添加上了铁栅栏。
而且,原先这里是水泥的地板,为了仿真,也临时换成了瓷砖地面。
要说唯一有不同的,就是门的样式了。
不过方乐对门并没有硬性规定,只要能关上就OK了。
真难为老胡在两天的时间里,就找寻到了这样一个房子,并照着图上还原得如此相似。
方乐对老胡道了谢,老胡再三叮嘱他小心谨慎,才离去了。
一个人留在这间屋子后,方乐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之前去过的案发现场的所见所观,睁眼后,开始从细节去还原现场。
桌椅的位置,有些些许的错位,更正。
第一个书架位置也要调整。
第二个书架……算了,门那里的书架暂时别管了。
然后是书的问题。
桌子上,原先放了几本书,还有打算用来记心得的本子。
接着,需要一个关键道具。
——假人。
这个也在之前的图纸上标注好了。
余承海一米七八的身高,体重较胖,老胡不知是不是从农家那里买到的材料,先制作了一个长而细的麻袋,麻袋的下方分别有三处被剪开并缝合,灌注进粮食后,就得到了类人形的双臂和双腿的部分,上面“脖颈”那里又用绳子缠紧了一圈儿,脑袋的样式也凸显了出来。
方乐将这个较重的假人较为吃力地搬运到了那张桌对面有着靠背的椅子上,做成假人正在读书准备写字的模样。
到此,案发之前的现场模样,应该已经完美还原了。
方乐的意图,是让自己代入凶手及受害者的双重身份,完全重构整个犯罪的过程。
首先,凶手走进门的过程。
这里可能性很多。
1,凶手有钥匙;
2,余承海主动开的门;
3,余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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