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寇邵雒阳娶琦绫 陶升引路破黑山(第1页)

汉朝婚礼有“三书六礼”的礼法,《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另据《仪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巳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聘书、礼书、迎书。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纳采、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

问名: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纳吉(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巳初步议定。

纳征(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请期(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著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三书六礼之中的纳吉也就是送聘礼和回礼的时候很有将就,男家需聘金、礼金及聘礼,其中主要有:(均双数—意即“好是成双”)礼饼一担、海味(款式与数量按经济情况)、发菜、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鸡(两对)、猪肉:一片相连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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