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白虎口禁地(第1页)

一支舞跳完,火娘子走到书生身前,歪身靠到他怀里。

书生下意识要推开她,可她却抓住了他胸前的衣襟,威胁意味十足。

“夫君,我跳的可好?”

“好。”

火娘子笑了,笑得天真烂漫,像是没有经过世事磋磨的少女一般。

“你喜欢那位沈公子?”书生问。

“喜欢。”

“那为何昨晚……”

“我也喜欢你。”

书生嗤了一声,“原来你是这样的喜欢。”

火娘子仰头,似有不懂,“怎么了?”

“只是喜欢而已,未免廉价了一些。”

火娘子看着书生的脸,带着迷恋,“喜欢就要得到,这有什么不对,廉价又如何,反正老娘高兴了就是。”

“倒是符合你的性格。”

“那昨晚,你那么卖力……”

书生一笑,“送上门的,既然抗拒不了,那就物尽其用。”

火娘子眯眼,居然说她是物尽其用,“管你怎么说,老娘和你也就那点事。”

书生本来想下山的,他觉得每次和火娘子相处完,总要读读圣贤书,方不至于堕落,可是火娘子却非拉着他坐下欣赏风景。

“其实小时候,我不喜欢练刀,我喜欢跳舞。也不喜欢杀人,而是喜欢女工。可长辈非要我练刀,让我杀人,如今想来也挺好。至少我想得到什么,抢来就是,想杀什么人,挥动大刀就是。”火娘子道。

“你家长辈让你练刀让你杀人,便没有告诉你一些道理?”

“什么道理?”

“比如抢东西不对,杀人更不对。”

火娘子眨眨眼,“不对么?”

书生看火娘子的样子,仿佛真不懂似的,也是郑重的点头,“不对。”

“为什么?”

“这世间有道有法,你杀了人,而那个人有父有母有妻儿,他们会因此而伤心。你掳了人家的东西,乃是人家辛苦赚来的。这些都触犯了律法,有进大牢的,有砍头的,这律法约束着每个人,也让每个人可以活得更好。”

火娘子撇嘴,“这世间本就是强者生存,他们过得不好,愿自己无能喽。”

书生发觉跟火娘子讲不通道理,便索性也不讲了。

火娘子看到了什么,忙拍着书生去看,“诺,小兔子。”

书生看去,见是一只白色的小兔子,还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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