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新政期间贾卫民政府的一个鲜明而有力的重大举措,就是通过多种方式实施的联邦救济工作。贾卫民曾在竞选期间许诺决不让任何人挨饿,而此时各省自治区和地方政府以及私人慈善团体的财源几乎都已耗尽,情况的紧迫已接近于急需政府大力干预的地步。贾卫民在其12月中旬致国会的一份咨文中,提出了三种救济方式:一是由政府招收和雇用工人;二是拨款给各省﹑自治区﹑以供开展救济计划;三是实行一个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方案。国会实际上对这3种方式都给予了采纳。
紧急救济的头一步是贾卫民引以为得意之作的民间资源保护队。12月21日,贾卫民将此提案送交国会。众议院在10天后予以通过。该法案计划在初春投入25万青年去植树造林,修堤防洪。3月5日,民间资源保护队正式开始活动。罗斯福告诉全国人民,这个非军事性的资源保护队伍是一箭双雕之策——既明显地提高了自然资源的价值,又减轻相当程度的实际灾难。资源保护队的青年男子一般在17至25岁之间,除食宿外,每月工资1500元,其中1000元寄给他们的家庭。在8年期间,共有将近1亿8千万青年参加了该队。他们在军官和农林机构的指导下,为全国增加了17000万亩林地,防止了许多场森林火灾,进行了消灭动植物各种病害的斗争,开辟养鱼池放养鲜鱼20亿尾,开挖了许多引水渠和运河,修建了600万座预防土壤侵蚀的堤堰,并有效控制了蚊蝇的平生以助消灭疟疾。"华夏历史上全部公私造林成果,有一半以上出自民间资源保护队之手。"这些队员在离队时,均以健壮体格和新的生活态度进入了私人企业。其结果正为贾卫民所说,"将永远无人能够用钱,来估计它对于人的本身以及对于全国,在士平民心、职业训练、卫生保健和适应日后竞争性生活的能力等方面所具有的价值。"
4月12日,贾卫民签署了国会通过的《共和国紧急救济法》,依照该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并指定"复兴金融公司"拨出852亿作为对各个省﹑自治区的紧急救济金。其条件是,省﹑自治区每开支救济费3元,即由联邦政府津贴1元,任何1省﹑自治区所得数额不得超过总额的15%。4月22日,贾卫民任命林亨出任署长。办事兢兢业业、讲究时效的林亨甚至等不及办公室布置完毕,就开始签发电报,就职2小时内便支付了600万以上的款项。他坚持救济应完全超越党派控制的原则,一丝不苟。一开始,救济的方式和性质依旧停留在陈旧的模式上,即坚信民办事业可以提供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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