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流水,转眼之间,莫玉到美国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我们虽**无数,恣意放纵,但正事却也做了不少。
其中最可喜的是,莫过于解决了“春之歌”在美国独家代理的事。此事能成功,洛曼的功劳最大。
她不但极力周旋游说她的老板,还动用一切可用销售网络。经过我们不懈努力,终于如愿以偿的完成了初步计划。
最后,我们还是和QS签了独家代理合约,此事负责人依然是哈里逊杰克。当初,并非他不愿代理“春之歌”,而是里达从中作梗。
大约是半个月前,罗山打来电话,说已查清一切真相。我们在电话里经过反复的商量,决定先以下流的手段镇住多事的里达。
里达是L城的名人,更是医药界少有的大腕人物。社会地位也不低,像这类混蛋,最是风流好色,但是,却最爱惜自己的名声。
针对这些弱点,我们定下了美人计,请黛安娜出面,轻易的套住了好色的里达,并成功的拍了无数不能曝光的照片要胁里达。
名声与前程更重要,里达果断的做出了选择,同意不在插手我的事情,并彻底的退出这场莫明的纷争中。
没有里达从中作梗,我们很快就和QS集团达成协议,并签了合约。当然,能引里达他们出手,洛曼他们公司出力不少。
三前天,洛曼正式向她的老板辞职了。但是,她的老板给洛曼留了一条后路,如果三个月内,“春之歌”无法大规模的启动,而她又觉得不太合适,可以回去。
洛漫本想拒绝的,却又不忍当场令对方难受。不管“春之歌”的启动速度快慢如何,也不论今后的形势如何。洛曼永远不会回原来的公司了。
洛曼和莫玉近距离相处了一个月,俩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虽不能达成某种共识,但俩人却没有尖锐的相互排斥。
时局如此,我们三人曾数次坦然讨论我和莫玉的婚事。因为母亲的关系,我们的想法都不太乐观。
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还真的达成了三人协议!按我和洛曼以前打算那样进行,当然,前提条件是,母亲如果真的不同意我和莫玉结婚,可能就只有走那条路了。
“刘总,起床了!”
我正睡得朦朦胧胧的,耳边突然响起悦耳戏笑,睁眼一开,是莫玉,她脸上挂着诱人的春意,眼里充满了动人的幸福。
“怎么?还想啊?”我伸手圈紧她的纤腰,真不明白,莫玉来美国之后,**比以前强了许多,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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