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负责防守,弓箭手在后面射击。
百多人,对上千匹狼。黑压压密集的狼群几乎铺满了整个大草原。
除了发起冲锋的数百头黑狼,其它的都是被狼王长啸所引来的野狼。只是远远地在外围徘徊,还不敢*近篝火。否则就是再多几百人也不够它们撕成碎片的!
地上早已堆满了狼尸,血腥味令人作呕。狼群闻见血腥,却更加疯狂地发起了进攻。那些中了箭的,伤口流出毒血,还没有立刻倒下去,饥饿的群狼已经一拥而上,争相嘶咬,毛皮,碎肉,被锋利的狼牙撕了下来,一条又一条,很快就剔成了一副副站立着的骨架,骨架上甚至还散发着血液的温热,在月色下仿佛看得见的白雾。
在它们尚且活着的时候,在它们一息尚存的时候,就这样活生生地撕碎了,不留下一点皮肉。群狼还不满足,直到嚼碎了那已经发黑变绿的骨头。
“快!把狼尸丢出去!”
邓儒大声命令。
箭上所啐的蛇噬兰剧毒,会在数秒钟内随着血液流淌侵蚀五脏六腑,死去的狼,其狼肉也已经变成了剧毒。
弓箭手继续射箭,阻挡领头狼群的进攻。狼尸被一具一具迅速地抛了出去,野狼们开始又一波争抢撕咬同伴的尸体。
然后,就见一匹又一匹食物中毒的狼倒了下去,又有更多的狼开始争相噬咬它们的尸体。更多的狼一批又一批倒下去。
“嘿!这倒是个好办法呀!再吃下去,不用咱们射杀,这些狼也要自相残食而死了。”巴蜀抽空跃过来,拍了下邓儒的肩,竖起大拇指道,“兄弟!有你的啊!”
众人正在庆幸,然而,他们却忽略了还有另一批训练有素的狼。野狼虽多,却不及这些黑狼的战斗力。它们也许并不饥饿,也许吃惯了人肉,对其他任何都不感兴趣。只有人类身上的肉味与新鲜的血液能够吸引它们的敏锐的嗅觉与饥饿的凶瞳!
借着夜色的掩映,有十数头狼从背后绕了过来。弓箭手只顾着西北面最密集的狼群,以及在阵前指挥群狼的狼王。东南方的防御不免有了一些松懈。然而狼王似乎并没有去管那些野狼的死活,任其不断地撕咬,不断地死亡。
窦北风带三名羽林卫寸步不离地在刘彻身边保护。刘彻持剑的手泛出青筋。
匈奴人的战狼!那么匈奴人必定也在附近!
难道朝廷出了奸细?
这群自称来自烈天山庄的人,究竟是敌是友?又有何目的?烈天……烈天……好似在哪里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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