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枚核弹的来历,由于此时还未被解密公开,所以李韦德现在自然是无从知道。
“……30000T-TNT……275KG……1972……”李韦德口中喃喃着这三个,在那枚核弹外壳上唯一标记着的很小的模糊不清的数据。虽然还不能肯定这枚核弹来自何处,只能推断很可能是来自以色列,但光凭着这三个数据,李韦德也大致知道了这是一枚战术核弹,全重275千克,当量为3万吨TNT,是1972年制造出品。
虽说这是一枚战术核弹,那也只是针对目前的核技术相比较而言的,要知道美国在日本所投的两枚核弹,当量也只不过分别为1.5万吨TNT、2.2万吨TNT而已,可其威力众所周知已经不可小瞧,何况当时的核弹爆发的利用效能还没有现在这么高,所以眼前这一枚3万吨TNT当量的战术核弹,其爆炸后的破坏性也是很大的。
有威力自然有价值,有价值自然可以获得利益。那么,现在该拿手里的这枚核弹怎么办,或者说怎么处理掉这枚核弹才能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呢?李韦德心中开始思考着。
他之所要要从那个约旦农民手中收购这枚核弹,就是为了从中获得金钱利润或者其它利益,不然他即使作为一个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军火商,也不会去接手这个烫手山芋的,当然有钱有利益还得有命去享受,自然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处理方式和对象才行。
把这枚核弹上交给美国?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能获得美国政府的认可,建立一定的良好关系,对李韦德今后的军火商生涯有很大帮助。另外把核弹交给五个核大国,对世界来说是最安全的处理方式,而李韦德作为一个美国国籍的公民自然是要交给美国,交给苏联和中国都是不妥的,虽然李韦德现在和苏联和中国都建立了一定的关系。
可要把核弹上交给美国政府,也是会有很多坏处的。首先就是自己这样做,恐怕就不能直接得到金钱了,自己作为军火商想要得到美国政府的认可,也不一定非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因为本来美国政府就对拥有美国国籍的军火商,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暗自默许的,换句话就是说,自己从中得到的好处不能让李韦德满意。
至于说把核弹交给五个核大国,对世界来说是最安全的处理方式,这个李韦德可管不着,自己本来就是军火商,贩卖杀伤性军火的人,也用不着虚伪的自作清高。这只是一枚核弹而已,起不了多大的事情。况且还是一枚核炸弹而不是核导弹,只能在中东本地区用,要想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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