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大神都是深藏不露(第1页)

然后想到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报案人当时的叙述和出示的证据,嫌疑人在qq群里公开发布了淫.秽录像。

根据2004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传播淫.秽罪立案不妥,嫌疑人传播的录像中也包括他自己,他传播淫.秽录像是为了报复泄愤,关键是数量也不超过二十个。

根据当时孙玉的叙述,嫌疑人只是以视频为要挟,强迫孙玉与他复合,过程中没有实质性的金钱利益要求,也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以敲诈勒索罪或者强奸罪立案也不适用。

嫌疑人在六个qq群里发布了一到三段不等的淫.秽录像,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行为的手段包括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报案人孙玉出示的证据,唐军的报复行为对孙玉名誉和人格产生极大的伤害,称得上情节严重。

“立案的时候你是咨询过我,以‘侮辱罪’立案合理合法,问题出在证据上,在我这儿给你打回来,总好过让检察院给你打回来,嫌疑人唐军的口供没毛病,相关证人的笔录证据也足够,但最有力的直接证据提取的不够严谨,大部分是qq截图,取证的目的就是要让证据能够为法庭接受,要有足够的可靠性和说服性,像你卷宗里提供的这种qq截图,找个懂电脑的随便都能复制出来很多份,当然,这不怪你,提取电子证据对我们分局来说,也是新课题。”

“那这怎么办?这种刑事案件我也是第一次遇到。”王所站了起来。

江科长摆手示意:“你先别急,你这些截图是在哪里提取的?”

“大部分是在嫌疑人出租房的电脑上,还有一小部分是在嫌疑人的手机上。”

“你尽快从电脑和手机上重新提取,最好全程录像,提取电子证据的时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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