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县委席书记亲自主持了县委常委的工作例会。听取主管各部门的县长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会议最后一项就是听取县纪检委关于举报粮食局的案件查处情况。
席书记不想自己承担这件事的责任问题。一个是问题发生在前几任领导身上,自己不了解情况。再就是弄砸了,自己无法向地委江市长交代。现在,把问题摆出来,让大家共同研究,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前一段时间,政法委水书记,县委勾副县长等都表了态,不希望查下去了,自己拒绝了,现在自己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交给大家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将来有问题时,也追究不到自己身上。
胡福友书记亲自汇报了这一段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就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分为四部分,分别进行了汇报。
一,涉及到省市方面需要核查落实的几个问题。
1,违反国家粮油政策,擅自平转议粮油销售问题。问题是可能不是擅自动用,而是有人可能将国家的平转议指标自己卖了。这是大问题。
2,汇往省城的四万多元票据,说是给省财政某人的。这需要去核实那面的情况,并查清收钱的理由。
3,虎头沟玉米销售的问题,据说是省城财政某人的,它涉及到税金问题和倒买倒卖我县政策指标粮问题。
二,销售回扣问题,需要到天都方面去外调。有销售票据和具体数量。
三,截留利润十万元的问题。
四,其它问题。
胡书记明白自己的工作是以查问题为主。具体怎么处理,需要县委研究决定。因此,他对问题基本上都作了如实的汇报。但是,胡书记在汇报时,将一个关键的问题偷换了概念,即私分公款变成了截留利润。只此一项,便把问题的性质全改变了。也就是说把可能的违法犯罪行为改为业务上的违纪问题。这就是他们共同研究的结果。因为他们知道,别的问题,一个是需要待核查,还有机会。再就是板上钉丁的事,不好改变。只有这个问题是严重的。如果追究下去。恐怕不只是这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此隐瞒。另一个问题就是权爱民等房的问题,胡书记把他们列在了其它问题里,很简单地以粮食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一言一蔽之,不予追究。
待查的问题落实不下来。查实了的东西转换了性质。这就是他们研究的对策。把问题推给了县委,由县委决定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
元旦早已过去了,拖拖拉拉的四个多月了。工作到这种地步也算是有成绩的。扩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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