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幕 年少不知情难遇(一)(第1页)

2180年7月2日早上9点,在吃了三天窝窝头之后才知道可以叫外卖于是餐餐大鱼大肉以致重了七八斤的林奕奕和霍隆郭终于被从宝安县衙里放了出来。

严格来说不是放,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是被抓起来的。

林奕奕当时在异能力暴走状态,除了踩碎了一栋大楼的边角之外基本没造成什么破坏,这个万世军已经帮他赔偿了。至于伤人方面,叶申岳给他颁了一面见义勇为的锦旗,感谢他在此次缉毒行动中对特差司的帮助。

霍隆郭倒是朝着张秀文射了一箭,但在射中之前,张秀文的脑袋就已经被鹰一枪打爆了。因为没射中,所以没得锦旗——当时张秀文可是正在对着姜柔开枪。

叶申岳抱着一个纸箱跟着林奕奕和霍隆郭的后脚也出来了。

叶捕头抓着被姜柔放倒的那些小混混一通审,再配合王荔,借着这个机会把宝安县一大票游手好闲的社会人士,通通都抓起来扔到不知道哪个边疆改造去了。

宝安县捕头叶申岳,配合州特差司缉毒有功,在任期间对宝安县的治安作出了巨大贡献,特连升三级,在将工作交接清楚之后赴花州府特差司上任。

文职。

林奕奕、霍隆郭、叶申岳站成一排,等人。

王荔开着车出来了。

“都没什么要紧事吧?没事就上车。”王荔招呼三个人。

州特差司捕头王荔,光荣退休。

县特差司鹰,连升三级,赴花州特差司,补王荔的职缺。

已经先走了。

这两个人短短一周内把整个广州翻了个底朝天,硬是沿着林昆这条线把那批对不上数的货给找出来了,理所当然的,也杀了个血流成河。

宝安县生民府从上到下差不多都记了次功,除了叶申岳。

不是什么好事。

同样是连升三级,但叶申岳是从宝安县到花州府,严格来说是属于平调,而且还是调文职。

换句话说就是,看着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去文职养老吧。

鹰就不同了,他是从县调到州,以后就是整个花州的捕头了。虽然常驻地还是在花州府,但实际上整个花州内,他都能调动人,就像之前王荔跑得宝安县照样能调用鹰一样。

“你们三个,给你们三天时间,把该收拾的都收拾一下……”他回头看了一眼林奕奕和霍隆郭,“该处理后事的也处理一下后事。”

林奕奕和霍隆郭同时都是眼角一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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