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常健按约来到经贸律师所,宾明打电话说几个亲戚回老家筹款去了,对此方权不太在乎,他让内勤华丽给常健办聘用手续。
经贸所的变化比较大,除方权两口子外,其他的人、常健一个也不熟:龙副主任是外省人,到本所未满五年;华丽是C市人,她负责行政、财务工作才一年多;常来办公室的律师还有林娟、磨练、李铁、覃武等四五人。
方权说:律师证要本人亲自去办,估计没得那么快,所里可以先发个《工作证》,方便新人开展业务。小华又说:办公室搞装修时、空白工作证不知放到哪里了?等找到才能给常律师办。常健心想:自己二十年前就曾领过经贸所的首版工作证了,再办一个也好,只怕这工作证没有律师证来得快!
与经贸所签订好聘用合同后,常健轻车熟路地准备好有关材料,就去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办理“恢复执业”手续,未料所见的几个都是新面孔,一个女办事员姓李、一个男科长姓黄、一个女副处长姓莫,竟然一致说常健歇业已经超过三年,按规定要培训过才能重新上岗,且不知道什么才能培训,要他回去等候通知。
常健最后与莫副处长论理:“我办歇业时,王主任说随时可以恢复执业,你们改变政策,应该来个安民告示嘛!再说我实际歇业未满三年。”
“你不是前年四月份办歇业手续吗?现在可是五月了。”
“那时我还有业务没办完,直到年底、我还以律师身份办了几单收尾案件,有法院的判决书为证,不信、我可以回家找出现给你看!”
莫副处长公事公办地说:“你留个电话、先回去吧!”
常健感觉她是打发人,无可奈何地说:“好!我希望你们认真考虑我的情况,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我就直接找厅领导了。”
回家后,常健立即动手写了一封求助信,内容如下:
中共G省司法厅党委及曹波书记:
五一劳动节刚刚过去,七一党庆日又将到来,我以一个普通劳动者及共产党员的身份向组织寻求帮助。
本人常健,1959年出生,1976年在平合农场(第六监狱)参加工作,1981年入党,1993年获授律师资格并转入律师行业(附件一、二为证),1994年获授四级律师职称(附件三为证),从无违法、违纪行为(附件四为证)。
2010年11月,我有幸参加曹波同志以党委书记兼厅长身份莅临指导的“全省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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