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省,至少在A市的律师界里,方权有些名气,口才好、关系广、办案胜诉的多,特别是因为他坐过牢(当然是冤案,否则就不能继续做律师),又增添了一些神奇的色彩,所以找他办刑事案件的人,也就比较多。
常健到律师所半个月了,主要是在办公室看有关文件、资料,看同事们怎么接待当事人和处理案件;碰到好说话的、还借人家的案卷材料看一下,还没有干过正经事。一天下午快下班时,方主任对他说:“明天上午有个刑案开庭,你跟我去吧!先看材料、了解案情。”一边把卷宗递过来、忙其他事了。
常健很认真的将卷宗看了几遍: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审批表、委托手续、查阅案卷及会见被告人的笔录等等,花了不少的时间。
其中:检察院的《起诉书》,写明被告人邝平是非法持有枪支……常健心想:自己带枪管教罪犯十多年,如今停薪留职去做一个涉枪犯罪分子的辩护人;位置颠倒了,一定要转换观念,认真向老律师学习。
方主任没有叫常健准备什么材料,包括辩护词或辩护要点什么的,还把卷宗要回去了(此时常健尚未做摘录),让他第二天上午直接到法院等待。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钟,A市城中区法院3号法庭几乎是座无虚席,公诉人早来了,审判人员也已经到位,被告人家属在门外焦虑地徘徊。
常健茫然的坐在辩护席上,几乎是赤手空拳,一本稿纸、一支笔摆在桌面上,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证就揣在口袋里,也没有人查问他的身份。
原定的开庭时间已过了十几分钟,显然是为了等方权的到来;大家眼巴巴的看着,审判长表情不满地宣布开庭,令法警把被告人带上法庭。
就在审判长核对被告人身份情况、常健不知往下怎么办之时,方权不慌不忙的走进了法庭,“你们好!”他竟然还向审判席、公诉席的法官、检察官挥手致意,常健看得目瞪口呆、久久不能回味。第一次走上法庭(无论以什么身份,对于常健都是头一回),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他难以忘怀:
第一点是自己刻骨铭心的紧张,没有经验、准备不足,众目睽睽之下,差一点就从看戏的变成演戏的,从今往后,他非常注重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点是佩服方主任的风度,与法官、检察官平起平坐的心态;迟到固然不好,但却坦然面对一切,这不是每一个律师都能够做得到的。
常健应聘到经贸律师事务所约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之后,终于拿到省司法厅颁发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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