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场部以平合农场(非“第六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的名义,下发《关于聘任中层领导干部的决定》,在机关的名单中:吴元、柳烈、宾昌、汪俊、关苏、黎汉等人的职务没有变,覃明被聘任为教育改造科长.……在各大队的名单里:曲文被聘任为四大队副教导员,常健被聘任为九大队政治教导员,郭希被聘任为九大队大队长,伍光被聘任为九大队副教导员,卢胜被聘任为九大队副大队长,吕华和陆场长的女婿共同被聘任为出入监大队副教导员.……有几个特别令常健牵挂的人:骆强、柯良、荣海却“榜上无名”(包括金刚)。
又过几天之后,场政治处一纸调令才把荣海调到七大队(没有写明任何职务);而柯良仍然在干校工作,金刚、伍彬等人也没有提拔。据说骆强做专职团委书记已经享受正科级待遇,因此不再任副科长。
常健接到了一份《聘书》,总共有两项内容:
一是“经研究决定,聘请常健同志担任九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任期三年……聘任单位行政领导:陆仁(私章);聘任单位:G省平合农场(公章)”
二是格式的《聘用大队(厂)科室领导合同书》,有六个条款:
其一“受聘人要努力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本场下达的各项规定和通知指示,言传身教,带好本单位干警职工,搞好工作和学习。”
其二“要勇于改革,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本场下达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奖罚。”
其三……其四……
其五“受聘人不得擅自离职,如需中途辞聘,需将辞聘理由向场部报告批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六……
常健和郭希联名给本大队中队长以下干部签发的《聘书》、《聘用中队、车间领导及一般干部合同书》,与上述内容差不多,只是大队没有公章盖。
九大队有两栋干部职工宿舍楼,共二十四套三房一厅或二房一厅的住宅。原来荣海因老婆在七大队有房子,自己一人只要了一套二房一厅。虽然吕梅也调来本队,常健却认为有“二房一厅”就够住了,而且比过去不知好多少倍啦!他坚持把“三房一厅”让给其他双职工(包括新来日工)的家庭。
劳文给常健出了不少难题,例如:他要求住荣海原来那一套房子(好象是因为“风水”问题);由于吕梅已经调到九大队,常健俩口子刚搬进去。
此时的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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