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告官(第1页)

办完小仲被扣一案,也许是奖励,当然也是基于信任,还可以说是工作需要,凌森带着常健出任“A市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的常年法律顾问。

那时侯,驾驶员联合会与交通警察部门关系密切,虽然只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但头头脑脑却由“交警”的警官兼职,开展工作也方便得多。凌森跟驾驶员联合会的负责人很熟,加上他事情又多,因而主要是把握大的方面;一般问题常健就多跑些,例如会员投诉、法律咨询等等,还有一些小案件的处理。

当年九月份的一天,个体司机小苏驾驶一辆大货车从A市南区经过,被该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执勤人员拦截。那时的城管人员管事真多,他们先说货车超载、超高;掀起车厢蓬布检查后,发现运的是煤炭,也不讲什么依据,就以“撒漏”污染环境为由,要罚款五千元;小苏说身上现金不够,他们就把汽车和货物一起扣回城管大队,讲把钱准备好再来处理。

小苏找熟人、托关系,要求“通融”一下,对方仅仅松口可以改为“罚款三千元”。对于这么个事情,小苏气愤不过,就以“会员”的名义向驾驶员联合会投诉。驾驶员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与城管大队方面协商过,可是解决不了问题,他们就找常健去办理。

常健赶到驾驶员联合会,见小苏还在那里,就询问他:“拦你的货车时,在场有几个城管人员?”

小苏回答:“开始就是一个人,不久又来了几个同伙。”

常健又问:“说你车上的煤炭撒漏,他们有没有勘察现场、拍照什么的?”

小苏气呼呼的说:“原来他们根本不懂得车上装的是什么货?打开蓬布后,才知道运的是煤炭;当时就高兴得不得了,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以为是铁板钉钉的事啦!哪里还需要勘察现场、拍照什么的。”

常健有些疑问:“你敢肯定吗?难道他们不会悄悄地拍照?勘察笔录也可以补做嘛!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哟!”

小苏斩钉截铁地说:“扣车现场没有撒漏的痕迹,怎么可能拍得出撒漏的照片;大家扯了几分钟,他们就把我的车开走了,之前肯定没有拍照。至于笔录嘛!反正我没有给他们签过字,真要编造我也不会承认的。”

常健了解情况后,就对小苏讲:“《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城管大队作出的扣车及处罚决定,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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