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大壮和狗蛋,直接将送外卖的活给辞掉了。
白天我们三个就去批发小市场进货,晚上则是提前抢好摊位,不遗余力的卖货。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仅仅只卖那些新奇的小物件,秉持着薄利多销的原则,赚了不少的钱。
但后来,我们卖货的范围越来越广,虽然摊位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成了百货商店。
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卖什么,口罩火爆我们就卖口罩,头盔火爆就卖头盔。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之内,我们虽然没有赚的盆钵体满,但兜里面都有了些小钱。
比起才来姑苏的那会儿,我们这铁三角,不必再穿那缝满补丁的衣服,也不必再穿露出大脚趾的袜子。
至于我和林倾城、莫夕夕之间的友谊,也一直都没有断,经常一起在小餐馆集合。
当然了,每次林倾城出来,那都得绞尽脑汁的想借口。
莫夕夕作为“僚机”,一直给好闺蜜打掩护,成功的避开了林倾城父亲的视线。
不过,我在夜市摆摊的事情,始终隐瞒着她们,并未如实的道出。
因为我很清楚,这件事情一旦告诉她们,无论是林倾城还是莫夕夕,都会持反对意见。
我本以为,我的地摊生意会越做越大,我还以为,我和她们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还是被这个残酷的社会,狠狠的打了脸。
这天晚上九点钟,夜市结束之后,我照常的回到小餐馆,帮建国叔和英姨端端盘子倒倒水。
我的右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尽管还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行走,但已经可以脱离轮椅和拐杖。
就是这走路的时候吧,姿势有点别扭,左脚高右脚低,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跛子”。
“叶秋,你来啦······”
林倾城并不清楚我去摆摊,以为我和大壮、狗蛋又去金鸡湖散步了。
今天,她出门的理由是:同学过生日,她和莫夕夕一起去参加聚会。
她父亲并没有深究,在这一点上,林天南对女儿还是非常信任的,爽快的同意她出门了。
于是,林倾城和莫夕夕再次瞒天过海,悄悄的来到了这小餐馆。
“嗯,走了几圈,感觉右腿恢复的不错。”
我点点头,脸不红、心不跳的说了一个谎。
“我在大众点评上,看来一家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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