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很快便过去,在那之后,也就是我十八岁过后的第三个夜,小宋有事被哥哥叫去了,于是我只得自己一人跑去外面找乐子,由于跟哥哥保证过再不惹祸,身边又没了那群以小宋为首的与我“狼狈为奸”的臭小子,我便没有去平时常流连的地方,反是提了一壶酒,边走边饮,不知怎么,穿过一条暗巷,就来到了一个我平时绝不会涉足的地方。
那是这个城市最赤贫的街道,从两侧的房子和行人的衣着上就可以看出来,这里住的全都是贩夫走卒、乞儿漂母一类的人。
我是知道的,帝都这样的城市,固然是有其最金碧辉煌的一面,却也绝不会少了像这条街道这样的地方。但我平日绝不会到这儿来,我是谁?柳家纨绔儿柳如云啊!有美人美酒或是有架打的地方才有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原就同我两不相干。
因此今日我一入此地,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向我扫来,我不用低头也知道,像我这种一身绫罗头佩玉带腰上一个锦囊便可买他们一辈子的人,到这种地方来实在是太不合时宜了,简直就是格格不入啊,我苦笑着摸摸下巴,一时间有些尴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怎么办好呢?我思索了一阵,决定还是当一回“逃兵”好了,我柳如云就算再爱面子,也没必要在这种地方死磕吧?他们与我是毕竟不同的,他们有自己的活法,我也是,那么彼此互不打扰才是最好的做法。于是我转身,打算从来时的巷子回去,没想到我左右看了半天,硬是找不到那条隐蔽的暗巷了,我只得苦笑。没办法,只好穿过这条街再出去了,我转身举步向前迈去——
当时谁又能料到,这次的“误入”,竟促成了我同江北行的第一次见面。若非那天神使鬼差地进了那条街,我是绝不可能同北行有交集的,他的脾气我的性子,注定了我们不可能流连于同样的气息。
不错,就是在这样的街道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情形下,我第一次遇到了江北行,我柳如云这一生唯一的知己。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那条街我只走到一半,便觉得自己实在是一只误入黑蚁群的白蚁,周围人的目光明明白白地写着“你来干什么”,盯得我实在不爽,于是我心念一转,找个墙角蹲了下来,把发带略松,头发弄乱,然后又在地上蹭了一身的泥,抬抬衣袖,把腰上配的玉啊锦囊啊全都收进怀里,然后再学周围的人一样,把袖子捋起,露出光膀子。
啊——这下好多了,我低头看看自己颇为有趣的新模样,咧嘴笑了。
由于是蹲着的,视线放得很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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