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这种东西当护肤品卖……”
理查德·格雷森都不知道到底应该心疼谁,反正肯定不是心疼买家的钱,这种东西能买得到都算赚了。
“这下不朽生物科技肯定要去一大批应聘者,挤破头了吧。”
“没错,因为去的人太多,事情太忙,‘死神’已经好几天没出现在哥谭了。”
蒂莫西·韦恩眼神闪了闪,有所保留。
“从最近黑帮的动静来看,‘死神’可能要离开哥谭了,他很明显在交接事情,而且看样子也不打算再随时回来——这座城市也的确不需要太多义警,有‘蝙蝠侠’就足够了。”
“那是当然,哥谭是‘蝙蝠侠’的地方,所有人都知道。B也不会允许别人插手这里,那会让他比看到有人从阿卡姆越狱更难受。蝙蝠的掌控欲……”
理查德·格雷森身为初代罗宾,与有荣焉地吹了一句才隐约察觉到微妙的违和感来。
“提姆,你也想单飞吗?离开哥谭,寻找自己的城市?”
蒂莫西·韦恩猛地愣住。
他本来没打算要把话说出口,却不小心在“有蝙蝠侠就足够”这句话里泄露了真正的心情。
蝙蝠侠的确一直都有“罗宾”,但是,无论哪一任都没有他干的这么久。
从“未成年”到“成年”,从“德雷克”到“韦恩”,从“罗宾”到“红罗宾”,哪怕他都换了代号,还是留在哥谭充当蝙蝠侠的助手。
就连曾经和蝙蝠侠纠缠不休的“死神”都已经撤离了哥谭,那种举动就仿佛是要将全部的过去、连同还是“罗宾”时期的纠葛全都丢开一样,干干脆脆地放开了手,不再抓着这一座曾经让他战斗过、流过血甚至“死过”的城市。
“死神”兴高采烈地奔赴了新的旅程,取回了自己的身份,甚至还成了不朽生物科技的总裁。
而“蒂莫西·韦恩”还在哥谭市,没有踏出一步。
最开始的时候,“蒂莫西·德雷克”抱着不能让蝙蝠侠发疯的念头成为新的“罗宾”,他也曾经面对过前任罗宾的怒火和仇恨,也曾经想要向两任罗宾证明自己的能力,直到后来,他也不可避免地萌生出和前两任罗宾一样的念头。
难道他就从没想过要离开蝙蝠侠单飞吗?
当然想过。
现在“蝙蝠少女”也回来了,或许这正是合适的时候。
夜翼没有取笑,更没有抨击,只是安静的等待着自己的后辈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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