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第1页)

”来吧!“安德鲁慢慢的把枪架好,透过瞄准镜,看着还在那耀武扬威的罗马利亚军官。

安德鲁对这个敌人的指挥官真是感到又爱又好笑,安德鲁现在就需要这样的敌人,既能给自己的战争史上写下一笔,又可以给敌人造成大的混乱(军事首脑被干掉了),心里也冒出了一个词语,蠢货。

在没有分出胜负之前,对于敌人对自己表现出的蔑视,安德鲁从来都是直接以一种看死人的眼光看着对手。

安德鲁一直都认为,在战场上向活着的敌人表现出轻视的行为和心里,那真是和快死了的人差不多。对于有经验,且精明的战士,都能够很好的勾起对方的骄傲心里,让对方表现出自己的高傲,不可一世,而自己却低调,隐没行迹。在对方得意忘形,把自己给暴露出来后,就能够用一颗十几克的子弹结束对方的生命。

安德鲁认为,对敌人表现出高傲,一定要是自己的大靴子踩在敌人死尸脸上,才有时间,有精神去表现蔑视敌人。

安德鲁慢慢的把眼眯成了一条缝,调整着枪口。

这个机会是很难得的,要是首发不能够命中,让敌人知道自己暴露出来,生命会受到威胁,敌人就很可能会藏回去,在也不漏头。

安德鲁不得不小心,手里拿的是一把普通的莫辛.纳甘式步枪,可不是安装了4倍PE瞄准镜,可以准确阻击300米外敌人的莫辛.纳甘式步枪。莫辛.纳甘式步枪杀伤达到了2000米,距离不成问题,可是没有辅助瞄准设备,要击中近200米外的敌人,这真是一个对射手的严酷考验。

安德鲁现在就像一个精密的实验机器一般,一毫一毫的调整着枪口,自己的射击姿势也随着微微的移动。

安德鲁现在集中了自己的所有精神附在手里的抢上,调动了身体上的每一块肌肉来保持自己的平衡和稳定,只求一击命中。

陡然,安德鲁眯着的右眼仿佛闪出一道寒光般,穿过准心,射到了还在那里指手画脚的罗马利亚军官身上,这时,敌军军官的身影在安德鲁眼中仿佛放大了好几倍,就在眼前一样清晰可见,甚至都看到了敌军军官军服上的纽扣微微的反射着的光芒。

就是这个时候,安德鲁双手紧紧的握住步枪,扣动了扳机,一个步枪子弹高速的旋转着飞出枪管,向目标飞去。

射出的子弹似乎都成了安德鲁身体外延的一部,让安德鲁感到子弹高速旋转飞行时与空气剧烈摩擦,变得灼热的空气彷佛就在自己身边,彷佛看到了因为热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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