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约法三章(第1页)

李云海一死,而且是以极其引人注目的形式被人射杀,对摆渡帮的众人立时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一时间投降者甚多。

长河帮与地阴门明显有备而来,不仅刻意控制交战的区域,不波及无辜者,甚至还分出人手驱赶路人。

徐胜瞧了一眼,便选择袖手旁观。

狗咬狗罢了,李云海之前说的那番话倒也没错,摆渡帮固然是恶徒,长河帮与地阴门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管死了哪家的人都是活该,既然选择混帮会这条路,就该有被人乱刀砍死街头的觉悟。

上官南和聂魅看见被钉死在腾蛟楼外壁的李云海,面露欣喜之色,尤其后者为防万一,干脆催发尸爆法术,令其死无全尸,化作一摊飞溅的血泥碎肉。

打败侠僧毫无利益可言,但灭了摆渡帮,接受其帮众、积蓄和地盘,便足以令两家吃得肚胀,既然如此,选择对付哪一方不是一目了然的事吗?

“侠僧本人的实力且不论,他身边的同伴也非易与之辈,真不知道李云海抽了哪根筋,非要找人对付侠僧,若非如此,我们还不一定能发现他的罪证。”聂魅唏嘘道。

“他这是做贼心虚,而且平日豪横惯了,觉得与其整日担忧秘密泄露,不如先下手为强,不过话又说回来,若非他平日嚣张跋扈,经常做些草菅人命、欺男霸女之事,也未必有这般巧合,白天侠僧刚立规矩,晚上便没了退路,归根结底是他咎由自取。”

上官南当然有说这种话的底气,作为长河帮的谋主,平日他不需要冲锋陷阵,干坏事的机会本来就少,而且他自诩风流才子,喜欢的是谈情说爱相互勾搭的雅事,瞧不起李云海这种对女人用强的糙汉。

至于聂魅,作为女子,她能干的坏事本就比男人少。

因此,三方中只有李云海犯下罪迹,不是没有理由的。

随后,两人没有加入大局已定的帮众厮杀,而是前去寻徐胜,齐声道:“多谢侠僧出手,灭此恶徒。”

徐胜操控青蛟湖的湖水落下,没有去看两人,只随口道:“我诛此獠,只因他没有遵守我定下的规矩,而我没有对两位出手,是因为两位在我宣言之后,并无逾矩之举,经过今日一役,摆渡帮将成明日黄花,望两位好自为之,莫要步李云海的后尘。”

上官南上前一步,抱拳道:“正欲请侠僧见证。”

“见证何事?”

聂魅道:“前日,我与上官帮主一番攀谈交心,均认为过往帮众一言不合便拔刀相杀,贱视人命之举,实乃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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