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的女孩子一般不物质,但这也是相对的,因为她们所处的生活环境也让她们物质不起来。
毕竟,就连婚姻都不是自己做主,还谈什么物质?她们唯一的喜欢,就是在那达慕上,那个叼羊大赛中策马扬鞭跑在最前面的勇士。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族人,进入城市生活,她们也需要上学,工作,并且住进了楼房。
而这样的生活,注定让她们溶入了汉族人的世界,无论是生活观还是价值观,都开始改变。
而古丽扎尔就是这样的姑娘,而且,她是父辈就进入军垦城生活的。所以,她的价值观已经开始改变。
而阿依莎的国家民风淳朴,在这方面则要简单的多,只要对她好,并且她喜欢就好了。
在她眼里达尼这个普通工人和张恒这个工程师并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这指的自然是感情方面,若是在工作中,她还是很钦佩张恒的,年轻轻的,咋啥都懂?
虽然张恒已经很竭力的对莎莎好,但是懂得都懂,一旦爱上一个人,很多东西是无法掩饰的。
莎莎尽管高傲,但却是真的喜欢张恒这个才华横溢的工程师,一旦被要失去的恐惧困扰,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女孩子对待这种事情的处理方法很简单,以身相许呗,在她们的意识当中,这样就是留住男人的最好方法。
张恒还没有买房子,准确的说,是还没有钱买房子。
虽然上学时候,就挣够上百万了,但是家里穷,都寄回去了。
当然,他如果现在想买,也能够买,毕竟收入摆在那里,而军垦城的房价一直控制的很好。
不过他有个心愿,那就是住进别墅,因为只有住进别墅区,那才代表才会属于军垦城真正的专家。
不过,现在他的资历差了很多,虽然上学时候有些发明,但是离专家还差得远。
如今的他,也只是一个工程师罢了,还是刚出学校的见习工程师。
莎莎是有房子的,虽然军垦城人不炒房囤房,但孩子大了,买套房子这个不违规。
所以,莎莎从参加工作那天开始,父母就送给她一套房子,房子虽然只有80平,但她自己住着也很舒适。
下班时候,莎莎在门口等着张恒出来,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张恒跟在古丽扎尔和阿依莎的后面走了出来。
莎莎心里酸楚,她自然明白自己差在哪?但是你张恒也不知道照照镜子,看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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