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勾魂**。
勾魂**原来是千年前茅山术的一种,后来渐渐溶入蛊术之中。有心养小鬼的蛊者,会先打听清楚何处有童男或童女夭折,同时设法取得它们的生辰八字,待尸体下葬后,蛊者就会趁夜深人静潜到小童的坟前,焚香祭告,施展勾魂术,然后将预先从树上斩下的一段藤茎,插在坟头上,令其自然生长。
等到藤茎长得繁茂时,施法的蛊者会再次起坛运起勾魂**,使到坟中小童的魂魄附在藤上,然后念咒焚符。之后,他必须一面念咒一面操刀斩下坟头的一小段藤茎,再雕成约一个约寸半高的小木偶,以墨及朱砂画上小童的五官。
大功告成后,将小木偶收藏在小玻璃瓶中。不过,施展这种勾魂术前,大多数的蛊者都会先后勾取一男一女两个魂魄,并且将它们收藏在同一个玻璃瓶中。据悉,这种作法是为了预防天性好玩的小鬼,由于寂寞难耐而逃离。
有鉴于此,如果有缘见到让小鬼藏身的小玻璃瓶子,则多数可以看见里面有一黑一白共两个以藤雕刻的小木偶。
大部份时候,小鬼是日夜都在睡觉的,当主人有命令时,会先对着瓶子吹口气,念咒语,将小鬼唤醒,然后吩咐它们去办事。除非主人食言,多次承诺了小鬼的事情没有办到,否则,它无不唯命是从,绝不讨价还价,瞬间就能将主人的指示办妥。
第二种是降头术。
此种养鬼术乃衍生自一千多年前的泰国一带,与茅山术有所不同的是,蛊者会先到森林去斩一段适用的木头,再用刀子雕成一口小棺木,最后才去找寻童男或童女,甚至是婴儿或未破身之少男少女的坟墓。
找到后,蛊者会堀开坟墓,取出尸体,让它坐立起来,再以据说是用人体脂肪提炼而成的一种蜡烛烧烤尸体的下巴,直到尸体被火灼得皮开肉绽,露出脂肪层,再让脂肪层遇热而溶解成尸油滴下时,以预先准备好的小棺木盛之。
之后便马上加盖念咒,前前后念上四十九天,这个魂魄就能听命而供差遣行事。
第三种是偷龙转凤。
马晓亮听鼻子老师说过,这种法术早在二十一世纪三四十年代时期一度十分流行,原因是当时并不流行避孕,所以家中人口与年俱增,大大地增加生活负担。有鉴于此,通晓此术的人就会以自己的孩子做为目标,减轻负担之余更能差遣小鬼,呼风唤雨。
看中目标之后,这类蛊者会先种植元菜,每天画符焚化之后,以符水浇灌元菜。如此,当婴儿瓜熟蒂落之后,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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