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驾车赶路一个多月,寒冬更为凛冽,鹅毛大雪似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冻得行人羡慕躲在洞里冬眠的蛇虫。
早已习惯温哥华的千里冰封的我,也不由得瑟瑟发抖,从包袱里翻找出一件紫线穿花雪缎斗篷,搭在身上,不停摩擦手掌。
“堇姐姐,你怎么可以偷念奴的斗篷,快脱下。”念奴舔着一串冰糖葫芦,恼道。
“借来取暖,别这么小气。”我笑道。
不料,念奴扔掉糖葫芦,十分利索地帮我脱下斗篷,抱在怀里,轻轻地抚平斗篷上的皱褶,水汪汪的银杏眼蒙着一层水雾,樱桃小嘴翘起。
“这件斗篷,一定是司马大人送给念奴姑娘的吧?”佑宁热了一碗白粥端进马车内,笑道。
念奴点点头,圆圆的小脸染上了胭脂的红润。“念奴九岁那年,在狩猎场找大雅,遇到大雪冻得晕倒,是司马大哥救了念奴……”念奴将斗篷抱得更紧,嘴角流露出甜甜的娇羞。
“终于快到睢阳了。”司马迁那句慵懒磁性的声音飘进马车内。念奴听到后,立即将斗篷叠得整整齐齐,收在包袱里,并夺过佑宁的白粥,大口吞进嘴巴,又因太烫吐出舌头降温。
“佑宁,下车。”我冷冷地道。跳下马车前,递了一个眼色给打算在念奴身旁小憩的司马迁。他随即领悟,极不情愿地伸伸懒腰,在念奴耳畔柔声说了几句,见念奴摇摇头,又拍拍念奴的肩膀,安慰些许,才走出车盖。
“夏书女有何吩咐?不,念奴是子长未过门的妾侍,应称呼为堇姐姐。”司马迁笑道。
“从这里步行到睢阳,大概半个时辰。以司马先生的体质,不成问题吧。”我示意佑宁取出一钱袋的碎银子丢给司马迁,冷冷地道。
“长孺兄可是花上一个月的俸禄,为夏姑娘在云来酒家接风洗尘。”司马迁系钱袋于腰间,叹道。
“据说七天后,刘买将在云来摆满月酒。到时候,我送份大礼给汲黯大人,作为道歉。”我笑道。
“哦,那子长可有份收礼?毕竟,夏姑娘特意在未央宫,传播陛下派子长前往查探铸币之事的谣言。说不定,还没在睢阳城喝杯热酒,就被杀手盯上了。”司马迁笑道。
“休妻娶念奴,赐封为太史副令,算不算大礼?”我冷冷地道,瞧司马迁的笑脸顿时僵硬,不禁皱眉。
“其实,救念奴的是大雅,子长只是凑巧经过。”司马迁转身离开,潇洒地挥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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