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出了函谷关,夜色渐浓,人烟稀少,过人高的野草肆意生长,协助彻骨的寒风,一路阻扰前行的马蹄。
“靖王,天明之前过了峡谷,就会有休息的村落了。”马夫道。他将一袋金子扔到峡谷边的水池,加快了马步,向远方奔驰。
“胜哥哥,这里就是传说中的‘天黑不过谷’吗?念奴好想见见狼王。”念奴按捺不住兴奋,抱着小白虎,将毛茸茸的脑袋伸出窗外,眨巴眨巴地看个不停。
“天黑不过谷?刘胜,你明知道天黑后这个峡谷有很多狼群,还特地绕道过来!”本来就被函谷关的那一幕压得烦躁不安,现在来到狼王的地盘撒野,就更加郁闷了。我握着寒兰香囊的手,都出了冷汗。
忽然,哐当一声,马夫刹住马步,惊喊道:“靖王,狼王来了。”他的脸,瞥见横在道路的尸体血迹斑斑,吓得惨白。
“在哪里,在哪里。”念奴松开小白虎,先跳下了马车,那双葡萄眼忽左忽右,兴致勃勃。刘胜也跳下了马车,慵懒地打哈欠,将念奴搂在怀里,修长的桃花眼半开,一副妖孽众生的模样。
那具尸体是在警告我们要立即这里,否则成为狼群的食物吗?生性谨慎的我拉开帘子,喊道:“快上来赶路吧。”
“堇姐姐,你有带金疮药吗?尸体哥哥还没有断气。”念奴趴在尸体上倾听呼吸声,糯糯地道。
“拖着一个快要死掉的人上路很危险。他身上的血腥味说不定引来狼群。”我跳下马车,扔给念奴一个白瓷瓶,冷冷地道。
念奴似乎不会上药,直接将白瓷瓶的金疮药撒在尸体上,疼得那人轻微地挪动身子。她撅着嘴巴,抛出一个委屈的眼神,想请求我和刘胜帮忙。
“本王不喜欢救男人。”刘胜笑道,那双桃花眼却如飞刀般凛冽,直直地刺穿尸体。
“药也给了,由他自生自灭吧。死在峡谷的,不是嫌命长就是十恶不赦之人。”我恼道。
“十恶不赦之人?念奴觉得尸体哥哥长得挺好看的,不像呀。”念奴用清水洗净那具尸体沾满泥土的脸,昂起头,恼道。
那张脸,似乎很少与阳光接触,白得像广寒宫里清冷的月光。五官算得上精致,若没有眼角那红色胎记,也是枚青葱少年。
“哦,那本王一定不救。”刘胜斜靠着马车,笑道。那笑,虽保留着惯有的邪魅,却夹杂着微微的怒气。
“当然没有胜哥哥好看啦。胜哥哥在念奴心中是最好看的。”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